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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情况专项检查

2015-09-16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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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虽然对劳务派遣做了苛刻的规定,但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法规,把劳务派遣用工作为一条“出路”,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工,甚至另辟新路玩起“劳务外包”的花样,从而达到逃避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的义务,推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镇江市人社局统一部署,江苏句容市日前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理劳动保障领域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

  本次活动共检查用人单位223户,其中生产企业182户,劳务派遣单位17户,个体工商户10户,民办非企业单位13户。涉及劳动者16355人,下达期间改正指令书4份,责令2户企业支付职工工资47.6万元,责令2户企业补办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8.28万元,给多家企业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工的“亮红牌”警告,要求其在2016年3月1日前规范到位。期间受理违法案件23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欠薪案件2起。

  目前该市在用工方面基本和谐,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1、缴纳职工社会保险问题。建立劳动关系,必须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但有些单位为了达到少交社会保险费的目的,往往采取将社会保险费直接打入职工工资,给职工依法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带来隐患,尤其是当职工发生工伤时,得不到应有的待遇;因目前社会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尚未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不够畅通,导致外地农民工普遍不愿交纳社会保险,并且提出要求用人单位把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打入本人工资,其行为是不合法的;另外,《劳动合同法》把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对于原来没有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的企业,现在办理时职工纷纷提出要求补缴以前的社会保险,但对于成立较早的企业而言,补缴以前的巨额社会保险费,无疑将影响目前的经营状况,企业难以承受。近几个月来,类似此类的劳动争议案件和举报案件明显增加,甚至引发集体上访。

  2、部分实行的是纯计件工资的企业,对于加班工资事宜,由于制度不全、约定不明,导致上访事件频频发生。

  3、由于我市的企业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不对称,劳动者不愿到劳动密集型企业从事繁重且工资待遇相对较低的劳动,导致企业难招工。有些职工不安心工作,边工作边观望,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甚至错误理解《劳动合同法》的条款,认为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企业支付双倍的工资。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是有苦难言,给劳资纠纷的发生提供了土壤。

  4、《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虽然对劳务派遣做了苛刻的规定,但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法规,把劳务派遣用工作为一条“出路”,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工,甚至另辟新路玩起“劳务外包”的花样,从而达到逃避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的义务,推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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