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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协定”会不会影响合同生效

2014-08-06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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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些明星、作家习惯于一分钟签完合同,这样的雷厉风行易因合同中暗藏的陷阱而对自己不利。韩寒就曾因此被某出版社告上法庭。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自此韩寒只信君子协定,拒绝书面合同。那么,君子协定是...

  一些明星、作家习惯于“一分钟签完合同”,这样的“雷厉风行”易因合同中暗藏的陷阱而对自己不利。韩寒就曾因此被某出版社告上法庭。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自此韩寒只信君子协定,拒绝书面合同。那么,君子协定是否有效,是否普适于所有契约呢?

  口头合同不影响合同成立

  口头合同俗称君子协定,是指双方不经过书面签字,只以口头承诺形式订立协定。

  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直接对话的方式约定合同内容,没有文字记载。对于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原则上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口头合同多用于日常生活中,如在菜市场买菜,商场买衣服等。

  相对于书面合同、公证等形式订立合同,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有其特定优势,如便捷、简单、成本低等,只要双方有一定的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即可以订立合同。但言语一旦说出就成为了历史,无半点痕迹留存,所以口头合同缺乏固定、客观的记录,一旦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很难举证证明合同的存在,有损当事人利益。

  抛开口头形式订立合同的优缺点不谈,我们更关注的是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是否影响合同的成立。在此,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之间是有区别的,不能一概而论。合同成立是一个事实判断,只要具备意思表示的内容,合同就可以成立;但合同生效有明确的要件,不同种类的合同生效要件不同。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但合同成立并不代表合同生效。

  因此,判断一项合同是否成立关键是要确定其是否包含意思表示这一要素,只要具备意思表示,合同即成立。意思表示形式多样,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及其他形式,可见口头形式是合同表意的有效形式,但其是最低形式的意思表示。

  口头合同成立但不一定有效

  合同生效意味着已经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并承担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生效需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其中实质要件包括当事人订立合同时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及目的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形式要件是指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的合同,合同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在我国一些单行法中对合同的特殊形式有所规定,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需采用公证形式,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经批准后方能生效。那么对于这类法律、行政法规有特殊规定的合同,特定形式是否具备会直接影响其法律效力,如果采取口头形式订立此类合同,就无法使合同生效,但不影响合同的成立。

  特定合同须书面形式订立

  书面合同是以合同书、信件等客观、有形的形式承载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内容。相对于口头合同而言,书面合同更有利于双方当事人深思熟虑、谨慎行事,同时在发生纠纷的情况下,能够作为一项客观证据,有利于事实认定和纠纷的解决。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以及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等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于何为有效的书面形式,我国合同法也有明确规定,即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一般而言,对于法律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可能导致合同法律效力受到影响。但合同法也对此类合同的法律效力做了补正规定,根据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由此可见,合同在未签字或盖章前本不应成立,但一方按合同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又予以接受,由此可以推断双方有成立合同的愿望和真实意思,在这种情况下虽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同样可以认定合同成立且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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