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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道歉不退车

2019-07-16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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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月21日,北京市大兴法院开庭,审理了用户李先生诉华晨宝马质量案。这辆车的用户花47万元购买的华晨产宝马轿车,在半年的时间里连续出现4起故障,最惊险的一次是该车竟在高速路上突然熄火。在向宝马车的销售商北京燕德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和生产厂商华晨汽车有限公司要

  2月21日,北京市大兴法院开庭,审理了用户李先生诉华晨宝马质量案。这辆车的用户花47万元购买的华晨产宝马轿车,在半年的时间里连续出现4起故障,最惊险的一次是该车竟在高速路上突然熄火。在向宝马车的销售商北京燕德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和生产厂商华晨汽车有限公司要求退车无效的情况下,李先生将上述两家企业告上了法庭。

  李先生在法庭上诉说,去年4月他在第一被告处购买了一辆由第二被告生产的宝马轿车,刚过一个月该车就发生第一次故障,并由华晨宝马公司在北京的维修商燕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开回修理厂进行检修。随后7月、9月该车再次连续发生故障:发动机异常抖动后突然熄火停车。去年10月12日,该车发生第4次故障,当时车辆正在京石高速公路保宝收费站不远处正常行驶时突然熄火,并且再也无法正常启动。宝马维修商从北京派拖车到熄火地点,由于维修人员现场查不清发动机行驶时熄火原因,也无法当场排除故障,只得将这匹金贵且娇贵的“马”拖回北京。

  自己花47万元买的华晨宝马,却在短短的半年内就有4次连续发生突然熄火故障,维修商又无法将故障排除,李先生再也无法忍受了,向经销商燕德宝公司提出了退车要求,但是对方只同意修车不同意退车。李先生认为,这辆车存在着随时可能发生车毁人亡的故障,且维修均不能根本排除隐患,燕德宝公司和华晨宝马公司应返还购车款,并赔偿其经济损失。于是,李先生将燕德宝公司和华晨宝马公司诉诸法院,要求退还车款47万余元,并赔偿经济损失17万余元。

  在法庭上,燕德宝公司代理人向李先生表示了歉意,但该公司认为,故障的发生是因为此前车主没有同意对该车进行全面检修所致。燕德宝公司认为该车存在产品质量瑕疵,但完全可能在保修后正常使用,达不到退车条件。华晨宝马公司的代理人则认为,该公司作为宝马车的生产商,与李先生之间并没有买卖合同关系,不是合适被告。

  当日法院在审理后,没有对此案进行宣判,被告的道歉并未让消费者感动,李先生表示他将会把官司打到底,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件的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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