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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风险防范的意义有哪些

2019-09-09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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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于采购方而言,能够有效控制采购合同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就尤为重要了,签订合同是日常工作中一件非常重要也是相当常见的事情,合同有多种形式,我们强调合同应以书面的形式签订。那么,合同风险防范的意义有哪些?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带您了解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风险防范的意义有哪些

  1、做好对合作对象尽职调查

  对签约主体的信用调查,查清合作方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等基本情况,有助于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在供货及付款条件上采取相应的对策,避免风险的发生。主要调查对方的财产状况、生产和经营能力。调查企业经营状况是否正常,是否能满足履行合同项目的条件,合同标的是否存在争议或者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等,避免签约后对方履约不能。同时需要注意了解对方的经营历史、客户评价等商业信誉情况。

  合同若涉及重大交易问题,在签订前,尽可能对派遣相关人员去合作方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团的人员应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主管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法律人士+财务人员等的综合组成。该种审查并不仅仅是对对方企业表面化的考察,而是应对对方提供的各类执照、资格证、许可证、债权债务状况、涉诉状况及财务报表等进行仔细的审查,还应当去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查核实该企业的年检注册和历年的奖罚情况,去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屋管理部门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不动产的抵押担保,去税务局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拖延缴纳税费或者是否还有税费没有及时上缴情况,去环保局调查核实是否存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等。当然,上述几个方面的调查核实,因合同的内容侧重不同而酌情选择。

  另外,尽职调查也可以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对其资信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并制作调查报告。

  (1)对法人的资格调查

  一般审查:是否依法成立;有没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是否有自己的名称、组织结构和场所;是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判断是否具有法人资格,首先要看其是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意审查在订立合同时对方是否已经超过经营期限;并且要注意是否正常进行年检,没有经过年检的企业不是适格的主体。一般情况下,办事处、项目部、各科室等都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资格限制的交易,还应查看其资质。对于资质等级的判断,应审查其相关的资质证书,以确定其是否合法、有效及是否在合法的范围之内从事经营活动;对于某些特定交易内容,应审查其是否符合相关的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等相关许可制度,以确定合同是否存在效力问题。

  通过调查工商档案可了解对方签约时真实有效的企业名称、住所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身份以及预留公章、财务专用章等印鉴的样式;通过营业执照还可以了解对方的经济性质,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总公司、分公司、公司分支机构或者是母子公司中的哪一种,如果对方是企业集团名义和分公司名义则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与之签订合同。

  需要说明的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视同公司行为,所以只要是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其效力是确定的。确认法定代表人,只需查询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即可。

  (2)对个人独资、个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调查

  主要调查其是否经工商部门依法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及负责人的具体身份情况,个体工商户还需要调查业主和实际经营人是否一致。

  另外,经营范围是否合法,也是签约审查的重点,由于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对此规定为“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因此,应当重点审查对方签约项目是否违反了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和禁止经营的规定。

  2、商业秘密泄露的防范与保密协议的合理约束

  (1)既要防止竞争对手通过恶意磋商获取相关信息,也要防止善意合作者磋谈时获取公司资料后,会因工作不慎等将公司有用的信息传递出去。

  (2)公司在与其他公司合作时,可根据不同的对象签署相关保密协议,要求任一合作伙伴进行磋商前即签署保密协议,使得他人知晓保守商业秘密的重要性,防止过失甚至故意的泄密现象出现。

  3、如何审查合同对方企业的履约能力

  履约能力主要包括支付能力和生产能力两方面的内容。在审查支付能力时,主要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注册资本、资金来源、银行存款、交款能力等情况;在审查生产能力时,主要审查对方当事人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交货能力等情况。审查履约能力的目的是提高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4、签约前首先要注意的是加强对企业公章或合同章的保管

  企业的公章和合同章具有法定的法律效力。所有的合同在签订前我们需要重点审查的是合作方有无签约主体资格。

合同风险防范的意义有哪些

  二、采购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

  1、依约、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避免构成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义务不仅包括付款等主要合同义务,还包括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

  当出现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当及时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对方同意变通履行的,及时与对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密切关注对方的合同履行情况

  关注对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当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可行使合同法赋予的合法抗辩权。

  同时,及时与对方进行函件沟通,督促对方履行义务,并对沟通过程中的所有往来函件妥善保存。

  3、注意证据留存

  (1)注意对合同原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的沟通函件进行留存。

  (2)注意对出厂证、合格证、质保书、使用说明书、检定证书等的留存。

  (3)注意对订货单、提货单、入库单、出库单、运货单、仓储单、签收单等的留存。

  (4)注意对收据、付款凭证、发票等的留存。

  (5)当发现货物有瑕疵时,注意对质量瑕疵货物进行拍照、留存、封样等。

  4、正确处理纠纷

  纠纷发生时,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依法采取诉讼手段。

  诉讼时注意诉讼主体的选择,当有多个主体时,尽量选择有责任承担能力和履约能力的作为被告。

  及时地维护权利,防止过了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尽量收集对方的财产线索,及时申请财产保全。

  裁判文书生效后,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

  三、签署合同的授权委托书注意事项

  签订授权委托书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合同中如果不写明当事人,谁与谁做交易都搞不清楚,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受和义务的承担,发生纠纷也难以解决,特别是在合同涉及多方当事人的时候更是如此。合同中不仅要把应当规定的当事人都规定到合同中去,而且要把各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都规定准确、清楚。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关系无法建立。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合同风险防范的意义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日常的经济交往中,一些企业对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法律知识匮乏、合同签订技巧不足,这样就可能导致企业合同出现法律风险,引发合同争议。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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