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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被担保怎么处理

2019-12-05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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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如果行为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他人提供了担保的,也就是没有真实的意思表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这种担保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那么不知情被担保怎么处理?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不知情被担保怎么处理

  担保只要具有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因为担保是合同,只要签订了担保合同,如果担保合同的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解除,担保人就必须承担担保责任。

  连带保证中,债权人使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自身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保证合同,可被视为无效合同,保证人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为了督促债权人行使权利,在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六个月,债权人都没有要求担保人还款的,那么担保人就不需要再承担保证责任。

  所以,担保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担保,那么需要去搜集能够证明自己确实不知情的证据,然后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在收集证据时遇到困难的,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

  不知情被担保的情况下担保合同的效力是无效的或可撤销的,更谈不到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通过欺诈的方式欺骗担保人进行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的责任。

不知情被担保怎么处理

  二、物担保与人担保该谁优先

  《担保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的保证范围会缩减,其保证责任也会减免。对此,在审判实务中,多数法官认为,在同一债权上同时存在物的担保与人的保证时,即使物的担保人是第三人,物的担保亦应优先于人的保证。这是因为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物权担保较债权担保更为可靠,容易实现债权。笔者认为,我国担保法的上述规定有不妥之处,理由如下:

  1、担保物权具有优先权,但这种“优先”原则适用的条件是在同一“物”上

  而当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担保物权时,债权人同时享有两种权利,这两种权利并无冲突,而是平行的。

  另债权人、主债权人、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产生的保证关系,如果仅仅因为在保证之后又设立物的担保,保证人因物的担保的设立而获得免除保证责任的利益,这一利益的获得无正当之基础。特别是该担保物权与保证一样,也是由第三人提供时,不允许债权人选择行使对自己更有利的权利,却硬要规定只有先行使担保物权后,得不到清偿时,才能再行使保证债权,这样不仅对债权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对于提供担保物权的第三人来说,也是不公平的。

  2、该条立法精神与国际上同类立法相比较也有不足之处

  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如德国、法国、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中,规定保证人免除相关责任的同时设立了代位权,即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可取得代位权(此代位权与合同法中之代位权有异)。所谓代位权指保证人在其清偿限度内,取代债权人成为主债关系中的债权人,取得对债务人的债权请求权。保证代位是一种法定的债权移转。当主债权附有担保物权时,保证人可以通过行使担保物权而实现自己的权利。

  与之相比较,我国《担保法》未规定代位权,为保护保证人的利益,规定了追偿权。

  3、我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

  保证人的追偿权,也称求偿权,是指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由此可看出,无论是代位权还是追偿权都系请求权,这一点两者都是相同的,但代位权相对追偿权而言,范围更广。保证人的追偿权的实现只能向主债务人主张,其代位权的实现可以向主债务人主张,也可以向物权担保的第三人主张。应该说,保证代位权的概念比追偿权的概念科学合理得多。

  综上,为保护债权人之利益,允许债权人择其一而行使权利是合理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对担保物权行使支配权。债权人行使什么权利是法律赋予其的权利,且债权人也可以同时行使这两项权利,在其中一权利无效果或行使另一权利效果更好时,其有选择权。我国担保法及其解释关于同一债权上既设立保证又设立物的担保的法条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可以引进清偿代位权的概念,并参照我国国情予以立法。这样既维护了债权人的利益,又维护了保证人的合法利益,同时也与国际接轨,弱化两者之间的冲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4、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5、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不知情被担保怎么处理的法律知识。综上,不知情被担保的情况下担保人只要证明该担保并非出于本人自愿即可,该担保就没有法律效力。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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