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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工作程序

2019-01-28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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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拟定改制方案。改制企业征得资产所有权人或资产所有人代表(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拟定改制方案。二、征求职工意见。改制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改制方案,并形成书面决议。三、查名评估。改制企业填报企业名称申请书,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

一、拟定改制方案。改制企业征得资产所有权人或资产所有人代表(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拟定改制方案。
二、征求职工意见。改制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改制方案,并形成书面决议。
三、查名评估。改制企业填报企业名称申请书,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领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改制企业申请评估立项,在企业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委托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国有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产权界定。集体资产由集体资产界定部门进行产权界定。
四、上报有关材料。上报企业改制方案、企业章程、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审计报告(或改制前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股东出资名册、董事会、监事会名册、企业名称预审核准通知书、资产评估文本、资产产权界定书、法人资格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审批机构审批。市届企业改制由市级主管委、办、局或授权的控股公司和集团公司负责审批,区县企业由区县政府指定的部门负责审批。
六、办理设立登记各项手续。凭批文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凭企业营业执照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到劳动部门办理全员劳动合同制手续,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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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企业占有国有割让土地如何
构成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各级土地管理机关、城市规划部门中的工作人员。   2、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具有徇私的动机。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了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及有关的行政法规,滥用手中职权,对不符合征用占用土地、耕地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的行为。   4、只有情节严重才构成本罪,即具备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次数多、面积大,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等情形。  《刑法》有关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条文规定: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案标准:《立案标准》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 0.67公顷(十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顷(三十亩)以上,或者其他土地 3.33公顷(五十亩)以上的; 2、十二个月内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累计达到上述标准的;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接近上述标准且导致被非法批准征用、占用的土地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或者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的; 4、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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