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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违规收密码挂失费被查

2019-03-30 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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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发改委通报称,7月1日至15日期间,6家银行及20余家县级联社的多个营业网点继续收取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

昨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网站获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从2011年7月1日起取消11类34项服务收费。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部分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于7月中下旬对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进行了暗访和检查。检查发现,一些网点存在7月1日后违规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的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的行为。

发改委通报称,7月1日至15日期间,6家银行及20余家县级联社的多个营业网点继续收取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已依法责令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多收费用退还客户,并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此外,检查中还发现,3家银行总行违反规定,擅自推迟取消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的时间,分别致使其银行营业网点7月13日和7月9日后才取消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对上述三家总行的违规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记者从行政处罚市物价局了解到,目前,大连地区正在组织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22号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部分银行已被查处,具体通报还未汇总。物价部门表示,对7月1日以来的违规收费,特别是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手续费要全额退还给客户,切实维护国家政策的严肃性,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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