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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区县招商引资的误区

2014-05-16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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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本文为您解读招商引资的问题,并对重庆区县招商引资的误区做了一下总结。

  摘要:本文为您解读招商引资的问题,并对重庆区县招商引资的误区做了一下总结。

  (一)误区一:捡到篮子都是菜。不少区县为了实现“引资多少万元、引资企业多少个”的目标,到了“不计成本搞招商”的地步。如实行全民招商,派大量人员出去招商,没有明确的招商项目,没有明确的招商对象,碰到一个招一个,谈成一个算一个,这种“捡到篮子都是菜”的招商模式耗费很大而且成果甚微。招商引资工作中,的确要广开门路,凡是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增加劳动就业、利用本地资源优势、提升产业结构的企业都应引进。但作为一项政策推动的加快经济发展的工程,决不能“捡到篮子都是菜”——只要有人愿意来办厂、不管什么项目全都要。有些区县对外来招商承诺“没有底线”,“什么项目都要”,真正的是不计代价招商。这种招商模式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脱离了本地资源优势与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有的地方为了蝇头小利,引进外资对资源进行掠夺式开采,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还造成重复建设,产业结构雷同。由于外来投资总量较小,而招商引资是考核区县领导的硬性指标,重庆不少区县对项目“来者不拒”。使得原定的产业布局和规划难以实现,产业之间配套能力也相当差,发展后劲堪忧。

  (二)误区二:丢了孩子套住“狼”。目前,重庆市部分区县土地出让金本级财政留成部分的返还比例高得惊人,有些区县甚至分文不取;部分区县允许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并延长交纳年限;有的区县连土地整理成本都无法收回。由于招商引资竞争中土地价格转让实际上是地方政府利用潜在财政收入补贴外来投资者,降低了域外直接投资者给本区域所带来的收益。在现行征地制度下,建设占有农村集体土地都必须采取征用的方式,政府先把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然后再出让。土地的征用范围、程序以及补偿费的确定和劳动力的安置等,都是政府和开发区决定,农民完全处于被动地位。大批良田和土地被征用之后,农民的权利和利益得不到保障,经济补偿不到位,不少农民失地又失业。与此同时,有的干部利用土地开发行贿受贿、贪污腐化,造成干群关系紧张。有的政府甚至对农民征完地,不付给征地款,严重侵害了农民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容易造成土地市场混乱无序、腐败滋生、生态环境受损,严重地危及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更为严重的是,一些企业完全为圈钱而来,没有任何社会责任感。根据调查,部分企业利用区县急于引资的心态,以低廉的价格拿到土地后却不投资;之后直接或者变相卖土地,造成土地收益流失;一些招商引资企业不按照规定招用员工,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长时间地“试用”员工,不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使职工退休后生活得不到保障,基本医疗得不到保障,失业后不能领到失业保险金;又如引进的化工、皮革、造纸等重污染企业,企业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处理,致使环境污染严重,治理成为当地最大的隐患。种种迹象表明,部分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付出了巨大代价,得来的却是丢了孩子套住“狼”,危害极大。

  (三)误区三:工业园区是个框,什么都往里面装。工业园区一般是指集聚一定数量的企业,并享受一定政策优惠的特定地理区域。我国工业园区是比照经济特区实行对外开放的产物,其早期定位主要在于依靠政策优惠实现招商引资的目标。目前,重庆共有特色工业园区30多个,几乎每个区县都有自己的工业园区。应该说工业园区具有产业的地理集中效应,更容易产生产业集聚效应,在对外招商引资方面具有更多优势和更强的竞争力,对于区域经济的贡献也更大。但重庆众多园区实际上出现了“集而不群”的现象,具体表现为:重招商引资,轻入园把关;缺乏统一规划,重庆各个工业园区的产业发展规划基本由自己制定;结构趋同,产业特色不突出,各区县在招商引资中无序竞争,本是相关的产业,这里也搞,那里也搞,最后造成重复建设,所谓的特色产业园区大多都只有两三个主要产业,一些复合型工业园区则拥有四五个主要产业,一个企业要在重庆落户,总是无数个园区在“招手”,最终这个企业根本不知道自己该落户哪里;园区企业之间的产业和技术关联性较弱,缺乏产业集群机制,产业集聚效果不明显;园区的发展主要依靠企业数量的增长而无力顾及产业优化和结构调整,最终工业园区成了一个“框”,什么都往里面装,甚至演变为某些地方政府和企业囤积土地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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