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细则》共分9章113条。与原《实施细则》相比,新《实施细则》规定更细更全面。尤其是在加强税收征管,防范纳税人逃、漏税方面,新《实施细则》增加了一些条款,并对法律责任作了更严厉的规定。今后,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应适用《税收征管法》和《实施细则》。
为鼓励群众依法监督税收征管工作,《实施细则》规定了相应的物质奖励办法。第7条规定:“税务机关根据检举人的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的奖励,奖励所需资金列入税务部门年度预算,单项核定。奖励资金具体使用办法以及奖励标准,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制定。”
为加强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税收监控,新《实施细则》还规定了严格的税务登记制度。
在对计账凭证的管理上,新《实施细则》规定了“税控装置”的使用。
此外,新《实施细则》还对关联企业可能发生的非法避税行为作了更加有效的防范措施。
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所进行的业务往来。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与纳税人预先约定有关定价事项,监督纳税人执行。
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调整其应纳税额:
(一)购销业务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作价;
(二)融通资金所支付或者收取的利息超过或者低于没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所能同意的数额,或者利率超过或者低于同类业务的正常利率;
(三)提供劳务,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劳务费用;
(四)转让财产、提供财产使用权等业务往来,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作价或者收取、支付费用;
(五)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作价的其他情形。
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下列方法调整计税收入额或者所得额:
(一)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的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
(二)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价格所应取得的收入和利润水平;
(三)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
(四)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将实施的相关知识,根据上述文章的讲解,相信您已经知道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内容有哪些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