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一事,决议如下:
1· 完全同意转让方 将其股份转让给受让方,转让股权的股份分别%。
2· 转让后,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由新股东会作相应的修改。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不变。
3· 同意转让方按其出资额承担公司开办以来至转让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及其他合理的费用。
4· 受让方支付股款后,按其出资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5· 本协议一式五份,一份报工商机关,有关各方各执一份。
股东签字:
200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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