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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会议的组成

2019-03-22 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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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债权人依法申报债权后,成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凡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都享有出席会议的权利。但是,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作出确认债权的决议后,未获确认的债权人,在未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情况下,不再享有出席会议的权利。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在已经行使优先受偿权并
债权人依法申报债权后,成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凡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都享有出席会议的权利。但是,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作出确认债权的决议后,未获确认的债权人,在未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情况下,不再享有出席会议的权利。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在已经行使优先受偿权并获足额清偿的情况下,亦不得再出席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会议成员分为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和无表决权的债权人两种。
(1)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是指有权出席债权人会议和发表意见,并有权对债权人会议议决事项投票表达个人意志的债权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①对债务人直接享有已生效债权而且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②对债务人直接享有已生效债权而且有财产担保,但已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③对债务人直接享有已生效债权而且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已行使优先权但未能就担保物获得足额清偿的债权人;④已代替债务人向他人清偿债务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
(2)无表决权的债权人。无表决权的债权人是指有权出席债权人会议和发表意见,但无权对债权人会议议决事项投票表达个人意志的债权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①对债务人直接享有已生效债权而且有财产担保,未放弃并且未行使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②债权附有停止条件,其条件尚有待成就的债权人;③尚未代替债务人向他人清偿债务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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