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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务的清偿顺序是怎么排列清偿的

2018-07-19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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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企业的生存准则就是优胜劣汰,一个企业如果不想被淘汰,就要学会适应,并发展自己。可是,并不是每一个企业都是幸运的,破产在所难免。那么破产债务的清偿顺序是怎么排列清偿的?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破产债务的清偿顺序是怎么排列清偿的?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个脑参考,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一、破产债务的清偿顺序

  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二、公司破产债务清偿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企业破产清偿顺序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企业破产法》第40条规定的除外;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关于破产债务的清偿顺序是怎么排列清偿的的具体介绍。我们可以知道,企业清偿顺序按照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等进行,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在根据一定的比例,公平地分配给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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