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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

2019-03-20 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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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国破产法第35条列举了五种破产欺诈行为:(1)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企业债务提供担保;(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5)放弃自己的债权。可见,我国《破产法》对破产欺诈的行为例举还不如德国、日本
我国破产法第35条列举了五种破产欺诈行为:(1)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企业债务提供担保;(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5)放弃自己的债权。

可见,我国《破产法》对破产欺诈的行为例举还不如德国、日本、美国的完善。如对商业账簿的虚假记载、虚假陈述、对破产财产的故意强占、私分费用等等,这些行为都应在完善《破产法》时或出台司法解释时予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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