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简单的将就是法律拟制的人,将法律规定的社会组织或者机构赋予拟制的人格权。那么法律中的特殊合伙企业是法人吗?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特征有以下这些:
(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
(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
(3)相互代理。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4)财产共有。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他用。
(5)利益共享。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二、法人的概念及其特征: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特征:
1.法人是社会组织。
2.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
3.法人是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社会组织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才能取得法人资格:
1.依照法律和法定程序成立。
2.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法人所拥有的独立财产和经费是指依法归法人自己所有或者依法归它自己独立经营管理的财产。
三、法律中的特殊合伙企业是法人吗?
法律中的特殊合伙企业不是法人。《民法通则》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而法人依法独立承当民事责任,所以合伙企业不是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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