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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权质押贷款办理流程

2018-07-10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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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股权质押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持有的股权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前款规定的借款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那么个人股权质押贷款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以供大家参考。

  股权质押是我国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制度,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广大的应用,那么个人股权质押贷款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股权质押的定义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二、相关的法律规定

  中国《公司法》对股权质押缺乏规定。真正确立了中国的质押担保制度的是199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担保法》,其中包括关于股权质押的内容。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再次明确股权可以质押。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三、个人股权质押贷款流程

  1、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向贷款机构申请质押贷款,并提供相应的贷款资料。

  2、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出质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订立“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是贷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3、股权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股权质押贷款当事人须凭股权质押合同到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股权交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

  注: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应向出质人出具《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股权质押期间产生的红股和分配的现金股息的归属由质押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满前,出质人和质权人均不得处理红股和现金股息,应委托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现金股息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付。

  4、贷款机构根据贷款合同和《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办理发放贷款。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个人股权质押贷款办理流程的相关内容。个人股权质押贷款流程在相关的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只有了解了个人股权质押贷款流程,才可以顺利进行相关的程序。如需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欢迎来找法网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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