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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什么时候生效

2020-06-23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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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进行股权转让的时候,不仅法律上面会有一定的限制,连公司的章程中也会有一定限制。这些限制容易影响股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在进行转让时就需要格外的注意。那么股权转让什么时候生效?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股权转让什么时候生效

  大多数的人都会认为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给了钱以后就算拿到股权变成股东了。其实不然。根据我国《公司法》第31条的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也就是说,只有你的名字在股东名册上,你才算真的股东,才能享有股东的权利。

  但是,这还不算彻底搞定。《公司法》第31条接下来还规定了:“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也就是说,新股东要去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只有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外人在查询公司档案的时候,才能看到谁才是股东,说白了,工商登记变更就是让全世界都知道你才是股东。

  因此,名字出现在股东名册上,意味着你正式成为股东,但想要彻底抓住你的身份和地位,一定要去工商部门做变更登记,才能掌握稳稳的股东权利,去对抗外界的意外情况。

股权转让什么时候生效

  二、股权转让合法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必须经合营他方同意,且取得合资企业董事会的通过,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根据《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无需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向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时,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而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的规定,就合资企业而言,无论是投资者之间转让股权,还是合营一方向合营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都必须经过其他投资者签字或者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即股权转让获得合营他方的同意;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合营他方对于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需要取得合营他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表示。

  获得审批机关的批准。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根据“若干规定”的规定,合资企业的投资者股权变更必须经过审批机关的批准,审批机关为合资企业设立时的批准机关;股权变更的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其委托的企业设立时的登记机关。

  三、股权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要注意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的要注意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

  (三)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转让而遭受的损失,对此,人民法院会给予支持;

  (四)注意核查股权出让方是否具有主体资格,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合法有效,拟受让的股权股份是否有作质押、冻结等情况;

  (五)注意验证股权出让方有无签署过含有禁止或限制拟出让股份转移条款的合同、协议等文件,股权出让方有无司法裁判或其他原因而限制本次拟出让股份转移的情况。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带来的,关于“股权转让什么时候生效”及相关内容的介绍。一般股权转让合同正式生效的时间都在合同当中约定的非常的清楚,基本上所有的书面合同生效的时间都是自签字以后就不能再轻易反悔了。所以说,有些事情在签股权转让合同之前就务必要考虑清楚了,转让方和受让方轻易违约都要付出违约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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