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清算时未按规定告知债权人时应承担何种责任?

2019-02-02 07:0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公司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公司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在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在清算时,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在进行以上活动时未履行其义务通知、公告债权人的,行

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在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在清算时,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在进行以上活动时未履行其义务通知、公告债权人的,行政管理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并对该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93719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公司法律师团,我在公司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