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将行人撞成严重伤残后,法院判驾车的李世武赔偿姜某各项费用53万余元。可执行时,身为成都市通用客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李世武却不履行,甚至强硬地表示,自己有钱,就是不愿将钱送到法院去。
昨日记者获悉,通过冻结李世武在两家出租车公司的股份、查封其车辆等执行手段,法院最终将"救命钱"交给了受害方。
小型客车撞残行人 赔偿53万元
去年3月,李世武驾驶一辆小型客车途经观音阁后街口时,撞上38岁的姜某。交警赶到现场时发现,虽然旁边有非机动车道,但姜某躺在机动车道内。出院后,姜某被认定为左侧偏瘫,伤残等级3级;重度精神障碍,伤残等级为3级;外伤性癫痫,伤残等级为10级;部分颅骨缺陷,伤残等级为3级。
经调查,交警发现李世武所驾驶的小型客车未经检验。交警认定,李世武驾驶具有高度危险的高速运转交通工具,应该负有高度谨慎的注意义务,对此次事故承担80%的责任;姜某担责20%。
由于拒不支付姜某的医疗费、生活费等费用,姜某及家人将他告上法院。今年6月,青羊法院判决李世武赔偿姜某各项损失53万余元。
冻结股份查封车辆 老总仍不露面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接到了姜母的紧急"求援"。原来,因为这起交通事故,姜某已丧失行为能力,生活完全无法自理,急需赔偿款解决后续医疗和基本生活问题。
执行中,法院了解到李世武是成都市通用客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身为公司法人代表,他肯定有钱。"但执行法官说,执行起来并不容易。虽然法院多方查找李世武的下落,但他一直拒不露面,甚至在电话中谩骂执行法官,态度十分恶劣。
在此情况下,法院加大了执行力度,组织两个组的执行力量"拉网式"查找控制李世武的财产线索。法官发现,除了在通用客运有限公司占有股份,李世武还是另一家出租车公司的股东。法院遂将他在这两家公司的股份予以冻结,在车管所查封了他的机动车,并在全市各家银行查询李世武的存款信息。查询了10余家银行后,终于在李世武的农行账户上发现够支付执行款的存款。
"他在电话里说,自己有钱但就是不会把钱送到法院,法院要扣就直接从银行账户上扣。"于是,法院从该农行账户足额扣划回了全部案款,将之交给了姜母。拿到这53万余元救命钱后,老人激动得泪流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