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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中小、集体企业改制面临着阻力与障碍

2019-02-26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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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十六届三中全会在《决定》中提出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是当前激烈竞争形势对中国企业提出的新要求。但由于各利益主体所处的地位以及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在实际工作中,国有中

十六届三中全会在《决定》中提出“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是当前激烈竞争形势对中国企业提出的新要求。但由于各利益主体所处的地位以及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在实际工作中,国有中小、集体企业要么难以改制,要么改制不彻底,不能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运行机制仍然在旧的管理模式下徘徊。

  一、国有中小、集体企业改制面临的阻力与障碍

  国有中小、集体企业改制面临的阻力,主要来自于缺乏政策依据、对既得利益的得失等几个方面。

  1、对中小企业改制缺乏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产权改革政策、法规

  中央虽然早在十四届三中全会就提出了“抓大放小”,但对中小企业究竟怎么放,放到什么程度,没有政策依据。关于改制的政策、法规,也只是涉及到国家大型骨干企业,而中小企业对于当地主管部门来说,又是大企业,他们一般不会主动提出放开这些企业的意见和办法,因此,中小企业的改制在政策、法规方面还是一项空白。改制是脱胎换骨的一场自身革命,可以说是各方面利益关系的重大调整,没有国家政策、法规的支持,各主管部门很难主动去做。

  2、“靓女”不嫁,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依然被看作主管部门的附属物

  国有中小、集体企业大都隶属市、县两级,而有盈利能力的又大都是当地的支柱企业,因此,对于搞得好的企业,主管部门既不肯放开,更不愿主动深化企业改制。只要企业不改制或改制不彻底,它就依然姓“公”,仍然是国有、集体企业,传统的管理模式不会改变,职工的身份不会改变,隶属关系不会变,企业还是要受主管部门不正当的行政干预,仍不是完全独立的市场主体,难以实现自主经营。市场经济的发展,时不我待,昔日的“靓女”也会随着与市场距离的越来越远而变成昨日黄花,即使是这样,各主管部门出于对既得利益的考虑,这类企业的改制依然是杳杳无期。

  3、从局部利益出发,阻碍改制的思想观念仍然存在

  各国有中小、集体企业由于有直面市场的压力,都有一定的危机意识,有的企业甚至有迫切的改制愿望。但一些主管部门不能从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来考虑改制问题,一怕戴“私有化”的帽子,二怕资产流失,三怕失去权力与既得利益,对企业的改制形成了阻力。

  二、几点政策建议

  l、出台指导国有中小、集体企业改制的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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