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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征地超出征地范围怎么补偿

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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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铁路是重要的交通要道,如果要修建高铁的话,可能会涉及到征用农民耕地的问题,需要给予居民一定的补偿。那么高铁征地超出征地范围怎么补偿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高铁征地超出征地范围怎么补偿

  我国对国家建设用地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由省市自治区制定。铁路占地同样属于国家建设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涉及的补偿费用一共有4项,分别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

高铁征地超出征地范围怎么补偿

  二、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1、土地补偿费: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该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的要求,我国某些省份规定如果农民土地被征用后再没有土地可以耕种,那么应当将土地补偿费中的部分支付给失地农民。具体到你所在省份是否有类似规定,你应当向当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询。

  2、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此款的支付要根据被征地农民的选择来确定,如果被征地农民选择货币安置,即要钱不要地,那么此款应全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如果被征地农民选择调地安置,即村集体经济组织从本村机动地中划出土地给被征地农民耕种,那么此款应当由全村村民共同分配。当然,安置补助费46倍这个倍数不是不可变更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6款的规定,上述费用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维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使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的总和达到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三、高铁征地程序有哪些

  1、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户。

  2、开展实地调查

  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和证据保全。

  3、确认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在调查确认中,对拒不在调查表中签字确认的,由被征地所在乡(镇)、村、组有关人员签字见证调查结果,也可以采用照相、摄像等取证方式,并将结果予以公证,作为实施征地补偿的依据。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高铁征地超出征地范围怎么补偿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铁路占地同样属于国家建设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涉及的补偿费用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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