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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政策主要以宅基地土地面积结合农村建房标准确定安置房面积

2012-12-11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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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这一轮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政策与过去主要有何不同?答:原政策重要以宅基地土地面积结合农村落建房标正确定安置房面积的,现新一轮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政策,则主要以人口为基本结合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容积率等因素确定安置房面积。2、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主要依

  1、这一轮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政策与过去主要有何不同?

  答:原政策重要以宅基地土地面积结合农村落建房标正确定安置房面积的,现新一轮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政策,则主要以人口为基本结合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容积率等因素确定安置房面积。

  2、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答:《中华人民共和领土地管理法》、《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行细则》、《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若干规定》等。

  3、wo市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的管理部门?

  答:市国土资源局主管全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和监视工作;中心城区90平方公里规模内委托市建设局负责管理和监视。

  4、被拆迁人指哪些?

  答:被拆迁人是指在拆迁范围内被拆迁房屋及其从属物的所有权人。

  5、房屋拆迁的拆迁人是谁?

  答:拆迁人是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办公室,该工作机构统一实施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拆迁办,作为拆迁人统一下设的分支机构,代表拆迁人具体负责制订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行计划,落实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实施房屋拆迁等事宜。

  6、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的义务主体是谁?

  答:项目所在地街道(镇)是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的义务主体,具体负责拆迁相干事务。

  7、拆迁当事人对于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计划有何权力?

  答:被拆迁人和其ta利害关系人有请求听证的权力,但在集体所有土地征收方案批准前对房屋拆迁补偿实施方案已进行听证的除外。

  8、拆迁房屋有权属纠纷或其ta原由导致产权不明房产的如何处理?

  答:被拆迁房屋有产权纠纷或产权不明的,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未能解决纠纷或明确产权的,由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计划,并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报市国土资源局同意后实行拆迁。待房屋权属明白后再给予补偿安置。

  9、中心城区拆迁为什么要实行高层调产安置?

  答:一是都会总体计划、土地应用规划的需要;二是集约应用土地的须要;三是避免在都邑建设中形成新的“城中村”和“二次拆迁”;四是转变群众居住条件和周边环境的需要;五是省委省政府倡导和推行高层公寓式安置。

  10、拆迁公告包括哪些内容?

  答:拆迁公告内容主要包含建设项目名称、拆迁人、拆迁规模、补偿安置方法和标准、搬迁期限、接济道路等事项。

  11、对被拆迁人应公示的基本情况有哪些?

  答:拆迁人应将被拆迁户的房屋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调产安置的可安置面积等主要情况在拆迁范围内公示。

  12、被拆迁人基本情况公示时间是几天?

  答:被拆迁人根本情形的公示光阴不得少于10天。

  13、如果对公示的评估成果有异议,怎么办?

  答:被拆迁人对公示的评估结果有异议,该当在公示时间内向原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原估价机构理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复核结果。当事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复核结果后10日内向市国土资源局书面申请裁决。

  裁决部门受理裁决申请后,可提请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对评估成果进行鉴定,其出具的鉴定结论可作为裁决依据。裁决部门应该自受理裁决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裁决。

  房屋拆迁评估鉴定费用,按评估费用的50%计取,由申请人在提出裁决申请时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预交。鉴定后,维持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支付;转变原评估成果的,鉴定费用由原评估机构支付。

  14、评估机构如何发生?

  答:拆迁房屋须要价格评估的,市国土资源局应该将拆迁评估补偿评估项目向社会公告,并在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公开监督下从报名的具有法定资历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中随机发生一家评估机构。

  15、评估机构评估后,需在拆迁范围公示的内容有哪些?公示时光需多少天?

  答: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后,应将被拆迁人的姓名、评估因素、评估依据、评估价格等主要情况在拆迁范围被拆迁人所在村(组)的“村(组)务公开栏”或其ta恰当的地点进行张榜公示,接收社会监视,公示光阴不得少于10日。

  16、如何肯定商品住宅的平均价格?

  答:商品住宅平均价格的基准日为拆迁公告上月,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具体由市发展和改造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测定并颁布。

  17、被拆迁房屋的权属如何确认?

  答:被拆迁房屋权属原则上以土地证、房产证为准,遇土地证、房产证不一致的,可按以下情形分离处理:

  (1)房屋、土地产权均为初始登记且分离登记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按家庭成员协商后的看法确定;

  (2)已经申请个人建房的,以批文和房屋建成为准;

  (3)房屋、土地产权其中已有一证转移登记的,原则上以最后一次转移登记的一证为准;

  (4)房屋产权人已死亡,被拆迁房屋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18、中心城区拆迁中,农业户口的被拆迁人在拆迁中主要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1)每户人均享受低限安置标准60平方米建筑面积,高限安置标准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人户,可安置面积不得超过250平方米建筑面积),而宁波市区低限安置标准仅30平方米建筑面积,且每户不得超过250平方米建筑面积;

  (2)选择多层安置房的,可安置面积中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相等部分按根本造价优惠30%的额度进行结算;选择高层安置房的,可安置面积中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相等部分按基础造价优惠45%的额度进行结算;

  (3)基本造价低于实际建造成本;

  (4)被拆房屋建筑面积小于30平方米的,按照人均30平方米计算,人均不足30平方米部分按40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

  (5)市财政按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所商定的物业管理费的1/3补贴到社区(村落),补贴时限为3年,从安置房交付之日起计算,安置房交付以项目为单位,交付时光以拆迁安置补偿协定商定的光阴为准;

  (6)安置房的土地性质一般为国有划拨,补缴出让金后可以直接上市交易。[page]

  19、什么情形下办理入户的可作为补偿根据?

  答:因诞生、婚姻、军人退伍、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由办理入户的。

  20、在肯定被拆迁家庭安置人口时,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如何盘算安置人口?

  答:被拆迁人领取有独生子女证且该子女未婚的增加1个安置人口,该子女结婚后不再增加安置人口。

  21、被拆迁家庭中的哪些人员可计入安置人口?

  答:被拆迁人家庭成员虽无常住户口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计入安置人口:

  (1)原常住户口在拆迁地的现役军人;

  (2)原常住户口在拆迁地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3)原常住户口在拆迁地的劳动教养、监狱服刑人员;

  (4)其ta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的情况。

  22、被拆迁家庭中的哪些情形可相应增加安置人口(虚拟人口)?

  答:被拆迁房屋实施多(高)层调产安置或货币安置的,至拆迁公告发布之日止,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相应增加安置人口:

  (1)户内每个已满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青年可相应增加一个安置人口;

  (2)户内每个已满18周岁但未满法定结婚年龄的青年可相应增添二分之一个安置人口;

  (3)户内每对已婚但尚未生育的夫妻可相应增加一个安置人口。

  上述(1)(2)中因被拆迁家庭违背规划生育而超生的未婚青年不能增加相应安置人口。

  23、政策中的拆迁基本造价、重置价格包括哪些费用?

  答:基本造价等同于重置价格,包括前期工程费、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和小区配套设施费。不同构造的基本造价或重置价格可见附表1。

  24、中心城区被拆迁房屋合法面积如何确定?

  答:因规划冻结时间较早的实际因为,农村私人建房标准原则上按原城区农村建房标准来确定,即1-3人户不超过75平方米,4-5人户不超过110平方米,6人及以上户不超过125平方米,具体以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25、什么是可安置面积?可安置面积如何计算?

  答:(1)可安置面积是指在选择调产安置或货币补偿时,依据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容积率、安置人口等因素,肯定该户可以安置的最大建筑面积。

  (2)被拆迁人选择调产安置或货币安置的,其住宅用房的可安置面积,按照慈政发[2008]63号第十七条确定:

  基本原则为“拆一还一”;

  高限安置标准:户内人口(含虚拟人口)1―2人(含2人)的,不得超过250平方米;户内人口(含虚拟人口)超过2人的,每户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00平方米;

  低限安置标准:住宅用房建筑面积小于人均60平方米的,按每户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确定。凡多高层住宅安置的,可安置面积除以被拆迁房屋用地面积的值小于1.5的,在可安置面积的基本上再增加一定的安置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人均80平方米:

  增加的建筑面积=被拆迁房屋实际用地面积×1.5-可安置面积

  26、调产安置时,可安置面积中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等额部分如何结算差价?

  答:被拆迁人选择多高层调产安置的,可安置面积中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等额部分,按基本造价优惠一定的额度进行结算,具体额度另行规定。

  2009年的优惠额度为:选择高层调产安置的,优惠额度为基本造价的45%;选择多层调产安置的,优惠额度为基本造价的30%。

  27、调产安置时,可安置面积中超过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部分如何结算差价?

  答:被拆迁人选择多高层调产安置的,可安置面积中超过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部分,按照基本造价进行结算。

  28、调产安置时,实际安置用房建筑面积小于可安置面积的部分如何结算差价?

  答:调产安置时,实际安置用房建筑面积小于可安置面积的部分,依照拆迁公告宣布时被拆迁房屋所在地段与安置用房同类房屋等级的商品住宅的平均价格扣除基础造价结算。

  29、调产安置时,实际安置用房建筑面积超过可安置面积的部分如何结算差价?

  答:调产安置时,实际安置用房建筑面积超过可安置面积的部分,按照拆迁公告发布时安置用房所在地段同类房屋等级的商品住宅的平均价格结算。

  30、调产安置时,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超过可安置面积部分如何结算差价?

  答: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超过可安置建筑面积的部分,依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再增加必定比例给予补偿,具体比例另行确定。

  2009年的比例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超过可安放建筑面积的部分,按重置价钱联合成新再增长100%比例给予补偿外,再按砖混一等全新房屋重置价增添不超过200%的比例给予补偿(中心城区90平方公里规模内一类地段200%,二类地段160%,三类地段120%,四类地段100%)。中心城区90平方公里范畴外另行规定。

  31、被拆迁人选择货币安置的,盘算补偿资金的规定有哪些?

  答:被拆迁人选择货币安置的,其补偿安置实用下列规定:

  (1)住宅用房可安置面积的补偿资金,按照拆迁公告发布时被拆迁房屋所在地段与安置用房同类房屋等级的商品住宅的平均价格扣除基本造价确定;

  (2)被拆迁房屋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予以补偿,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小于人均30 m2的(不含虚拟人口,因独生子女增加的人口除外),按照人均30 m2计算;

  (3)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超过可安置建筑面积的部分,遵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再增加必定比例给予补偿。2009年度增加比例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超过可安置建筑面积的部分,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再增加100%比例给予补偿外,再按砖混一等全新房屋重置价增加不超过200%的比例给予补偿(中心城区90平方公里范围内一类地段200%,二类地段160%,三类地段120%,四类地段100%)。

  (4)拆迁人遵照本款第(1)、(2)、(3)项补偿金额再增加一定比例的拆迁补偿资金,具体比例另行规定。2009年规定中心城区90平方公里内货币补偿增加比例为5%。

  32、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利益?

  答:(1)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可按评估金额增加一定比例的拆迁补偿资金,2009年度增加的比例为5%。

  (2)被拆迁住宅履行货币安置的,其在签署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之日前后各两年内,在本市所购房屋的价款中与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等额部分免缴房屋契税,已缴纳的予以退还。[page]

  33、wo市地段等级怎样划分?安置用房与被拆迁房屋不在同一地段等级范围的,如何补差?

  答:(1)wo市地段等级划分,详见附表2;

  (2)安放用房与被拆迁房屋不在同一地段等级范畴内的,其可安置面积部分依照必定的地段等级差价进行找补,具体补偿尺度另行规定。2009年的补偿尺度为:中心城区90平方公里内,可安顿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300元增(减)结算地段差价。

  34、被拆迁住宅用房的从属设施能否作为住宅用房的安置根据?如何补偿?

  答:被拆迁住宅用房的从属设施,不作为住宅用房安置根据,由拆迁人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35、高层调产安置时,公摊面积较多,如何给予补贴?

  答:高层调产安置时,每户可增长7m2安置面积。

  36、可否在拆迁中实施多层与高层混合安置?

  答:在相应拆迁项目安置房源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多、高层相结合安置。

  37、实际选择安置房屋时,实际选择户型面积与可安置面积如何匹配?

  答:被拆迁人应在相应拆迁区块安置房源中进行选择,实际户型面积选择以最接近可安置面积为原则,具体依据安置房套型面积确定。

  38、集体土地征收方案经依法同意并公示后,还能办理建房手续吗?

  答:市级有关部门在拆迁范围内不得办理房屋新建、扩建、改建审批手续,以及房屋和土地用处变革手续。

  39、临时建筑如何处理?

  答:在拆迁范畴内超过同意期限的临时建筑,使用人必需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不予补偿,逾期未拆除的,依法强迫拆除。拆迁未超过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按重置价钱联合剩余使用年限给予恰当补偿。

  40、确定被拆迁房屋可补偿安置面积的合法凭证有哪些?

  答:被拆迁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证(农村村民建房审批表),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其ta房屋权属起源证明文件。

  41、被拆住宅用房无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证或其它合法房屋权属起源证明文件的,但可列入补偿安置面积的情况有哪些?

  答:(1)1983年12月31日前建造的房屋,属应拆未拆的除外;

  (2)1984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建造的(被拆迁区域1998年12月31日前规划冻结的,以规划冻结的时光为准),符合土地应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计划、具体建房申请条件的房屋建筑占地面积未超过农村落私人建房标准,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措施相干规定的,并经依法处置后的房屋;

  (3)经领土资源、计划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认定及法院依法裁决的有合法产权的房屋。

  其中(1)、(2)项规定的房屋须在拆迁区域内公示10日,并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的证明文件。

  42、被拆迁人配合拆迁,有何嘉奖?

  答:(1)、产权确认与房屋评估配合奖,2000元/户;

  (2)、提前搬迁奖,8元/天/平方米,以25天计;

  (3)、集中签约奖,2000元/户。

  43、被拆迁人配合拆迁嘉奖如何兑现?

  产权确认与房屋评估配合奖、提前搬迁奖和集中签约奖在被拆迁房屋腾空并经验收交房后兑现。

  44、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拆迁协议的,不再享受哪些优惠条件?

  答:安置房源选择将晚于其ta被拆迁人,配合拆迁的嘉奖将全体撤消。

  45、被拆迁户拆迁时能享受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答:被拆迁住宅履行多高层调产安置的,在可安置面积标准内部分免缴房屋契税;被拆迁住宅实施货币安置的,其在签署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之日前后各两年内,在本市所购房屋的价款中与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等额部分免缴房屋契税,已缴纳的予以退还。

  46、拆迁协议在哪里签订?

  答:签订拆迁协议将采用集中签约、上门签约、指挥部签约等多种情势进行。

  47、三大区块拆迁,安置房建造在哪里?

  答:三大区块拆迁,安置房均按照就近安置的原则建造在被拆地块或附近地块。

  48、安置房的户型有哪几种?

  答:有几种户型供拆迁户选择:多层套型为80平方米左右和130平方米左右;高层套型为90平方米左右和140-150平方米左右。

  49、安置区有哪些主要配套设施?

  答:安置区主要的配套设施有社区用房、物业经营管理用房等。

  50、安置区以后怎么管理?

  答:参照普通商品房小区管理,安置区业主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或自治管理。

  51、能否将安置房的期房直接转让更名给ta人?

  答:不行。安置房必需直接安置给被拆迁人(原产权人),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不得更名。

  52、拆迁中会不会越拖到后面签约,得到的补偿就越多?

  答:规定期限前签约所得到的补偿标准都是一样的,超过规定期限不签约的,激励被拆迁人提前签约的奖金将被撤消,因此,越到后面签约,丧失就越大。

  53、目前,安置用房的土地性质是什么?国有划拨与国有出让如何调整?

  答:安置用房的土地性质一般是行政划拨的。如国有划拨土地上房屋买卖时须要支付土地出让金,具体尺度按届时的相干文件规定执行。

  54、多高层调产安置房屋底层蕴藏间、车库、车位的补偿金额如何结算?

  答:多高层调产安置房屋底层杂物间按基本造价优惠20%结算,车库按基本造价增加20%结算,结算金额不计楼层差价和朝向差价。车位结算价格由市发展改造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根据安置车位情况另行确定。

  55、履行调产安置的,楼层差价和朝向差价如何盘算?

  答:楼层差价率和朝向差价率由拆迁人测定,并报市发展改造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等部门核定。楼层差价和朝向差价的核定遵循以下原则:一、单幢房屋代数和为零;二、安置房楼层差价、朝向差价参照商品房的实际楼层差、朝向差进行确定。

  56、中心城区90平方公里内被拆迁住宅货币安置增加比例是多少?

  答:2009年度中心城区90平方公里内,被拆迁住宅货币安置增加比例为5%。

  57、中心城区拆迁的搬家补助费、临时过渡补贴费是多少?

  答:2009年度中心城区90平方公里内,搬家补贴费按被拆住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的,按800元/户•次计算;60(含60)平方米到90平方米的,按900元/户•次计算;90(含90)平方米以上的,按1000元/户•次计算。每户被拆迁户的搬家补贴费按两次结算,qq视频。[page]

  临时过渡补贴费:遵照被拆迁住房建筑面积、地段等因素支付被拆迁人临时过渡补贴费。支付标准按附表3。

  58、因拆迁人原由未能按时交付安置房住房的,如何处置?

  答:因拆迁人的原由,延期交付安置住房的,自逾期之月起,拆迁人按照原临时过渡补贴费标准的两倍支付给被拆迁人。

  59、房屋结构有多类的如何评估?

  答:按照房屋结构情况,分离按各自的竖向和程度承重结构归类评估。

  60、选择安置房如何操作?

  答:住宅房屋实行产权更换的被拆迁户在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后,采取抽签方式,按照抽取的号码次序,在建设单位提供的房源中选择安置房屋。

  61、房屋拆迁补偿安顿协定应明白哪些事宜?

  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应该签署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定。协议应明白规定补偿情势、补偿金额、安置方法、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法、过渡期限和违约义务等事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该当送市领土资源局备案。

  62、违章建筑在拆迁中如何处置?

  答:对于违章建筑,在拆迁中应予拆除,不予补偿。

  63、房屋构造重要有哪几类?

  答:房屋构造重要有钢混、砖混、砖木、木、简易。具体类型见附表1。

  64、如何解决拆迁区块内集体土地上的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

  答:在拆迁区块内因特别原由造成的住房困难户通过申请购置多高层住宅来解决其住房。申购保持以下原则:

  (1)房源在拆迁安顿区内兼顾部署;

  (2)申购建筑面积上限为人均60平方米,申购价格为安置房基本造价;

  (3)申购对象及人数按《慈溪市农民建房用地管理措施》(慈政办发〔2008〕43号)的规定进行审批,免费视频聊天室。

  65、对已享受过城镇住房保障政策的被拆迁人,拆迁政策如何落实?

  答:对已享受过城镇住房保障政策的被拆迁人,按照被拆房屋建筑面积“拆一还一”进行安置。

  66、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多高层调产安置拆迁补偿安置举例

  设定: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260平方米,土地面积190平方米,可安置人口4人,安置用房为2套高层,基础造价为1600元/平方米,被拆迁房屋重置价联合成新为600元/平方米,被拆房屋与安置用房地段等级一致,拆迁公告宣布时被拆迁房屋所在地段与安放用房同类房屋等级的商品住宅的平均价格为7000元/平方米,安置用房所在地段同类房屋等级的商品住宅的平均价钱结算为7200元/平方米。

  按《若干规定》可安置面积=260平方米

  增添的可安置面积=190×1.5-260=25平方米

  实际可安置面积=260+25=285平方米

  奖金=产权确认与房屋评估配合奖+提前搬迁奖+集中签约奖=2000+25×8×260+2000=56000元

  (1)依据安置房房源面积最接近285平方米匹配,若实际安置用房建筑面积为300平方米

  结算金额=600×260-1600×55%×260-1600×25-7200×15+56000=-164800元

  (被拆迁人需支付拆迁人164800元,未包括搬家补贴、临时过渡补贴和增加的7m2高层补贴等)

  (2)根据安置房房源面积最接近285平方米匹配,若实际安置用房建筑面积为280平方米

  结算金额=600×260-1600×55%×260-1600×20+(7000-1600)×5+56000=600元

  (被拆迁人需支付拆迁人21800元,未包含搬家补助和临时过渡补贴和增长的7m2高层补贴等)

  67、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货币安置拆迁补偿安置举例

  设定:被拆迁房屋位于中心城区二类地段,建筑面积260平方米,可安置人口4人,由上题得实际可安置面积285平方米,安置用房为高层,根本造价为1600元/平方米,被拆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为600元/平方米,被拆房屋与安置用房地段等级一致,拆迁公告宣布时被拆迁房屋所在地段与安置用房同类房屋等级的商品住宅的平均价格为7000元/平方米。

  奖金=产权确认与房屋评估配合奖+提前搬迁奖+集中签约奖=2000+25×8×260+2000=56000元

  (1)结算金额=[(7000-1600)×285+600×260]×105%+56000=1835750元

  (拆迁人需支付被拆迁人1835750元,未包含搬家补贴和临时过渡补助等费用)

  假如被拆迁房屋位于中心城区二类地段,建筑面积为260平方米,可安置人口2人,可安置面积为250平方米,其ta价格同上。

  (2)结算金额=[(7000-1600)×250+600×260+(600×200%+1080×160%)×10]×105%+56000=1668044元

  (拆迁人需支付被拆迁人1668044元,未包括搬家补贴和临时过渡补贴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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