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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8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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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军辉花园简介--------------------5第二章军辉花园的物业管理-----------6一、管理公司二、管理范围三、共用设施设备四、建议或投诉五、告示栏六、管理员工七、某物业部办公时间第三章住户负责的各项费用----------------8一、管理费用

  目 录

  第一章 军辉花园简介 -------------------- 5

  第二章 军辉花园的物业管理 ----------- 6

  一、管理公司

  二、管理范围

  三、共用设施设备

  四、建议或投诉

  五、告示栏

  六、管理员工

  七、某物业部办公时间

  第三章 住户负责的各项费用 ---------------- 8

  一、管理费用

  二、缴费办法

  三、管理费用的盈亏

  四、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滞纳金的缴付

  第四章 装修及入住须知 ---------------------- 11

  一、接收楼宇

  二、装修须知

  三、入住须知

  四、紧急联系电话

  第五章 住户须知 ------------------------------ 13

  一、住户责任

  二、产权转让

  三、出租

  四、公共地方

  五、空调机

  六、电梯

  七、拜神

  八、厕所

  九、危险物品

  十、晒晾衣物

  十一、噪音

  十二、养狗

  十三、其他宠物

  十四、清洁

  十五、保险

  十六、用途限制

  十七、绿化

  十八、停车

  第六章 设施设备的使用与管理 ------------- 18

  一、供电

  二、供水

  三、供暖

  四、煤气

  五、有线电视

  六、对讲系统

  七、电话

  八、电梯

  九、停车场及存车处

  第七章 安全措施 ------------------------------- 22

  一、保安

  二、消防

  三、火灾

  四、电梯故障

  五、供电中断

  六、跑水

  第一章 军辉花园简介

  军辉花园位于沈阳市东陵,毗邻大二环,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地下两层机动车库。

  沈阳军辉物业顾问有限公司的目标是将军辉花园管理成为安全、舒适、环境优美、管理先进的优秀小区,并争创一流的工作水平、工作经验、工作成绩。

  第二章 军辉花园的物业管理

  一、管理公司

  军辉花园的发展商 —— 沈阳大酒店有限公司、沈阳市城市建设工程开发公司,已委托沈阳军辉物业顾问有限公司负责军辉花园的日常物业管理工作。管理公司将专门成立某物业管理项目部,实行专业管理,竭诚为全体住户提供详尽、周到的服务。

  二、管理范围

  某物业部为军辉花园提供以下的管理服务:公共地方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公共地方的清洁、保洁;小区绿化;消防和保安管理;交通和车辆停放秩序管理;住户装修管理;代收代缴服务;档案资料管理;有偿特约服务等。

  三、共用设施设备

  某物业部对所有共用设施设备有绝对的管理权,所有住户不得通过任何途径,拆改或干扰共用设施设备。此外,某物业部有权制定维修保养计划和管理使用规定,所有住户须严格遵守。如果因管理及维修需要,某物业部有权要求住户准许其员工进入有关房屋进行工作,而某物业部须事先发出合理通知给有关住户。

  四、建议或投诉

  军辉花园的管理及建设有赖全体住户的参与和支持。如有任何建议或投诉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某物业部,某物业部将认真处理并尽快给予住户明确的答复。

  五、告示栏

  军辉花园的各项服务设施设备,如自来水、供电、煤气、供暖、电梯、电话、有线电视、对讲系统、停车场及存车处等,如因例行检查或故障而需暂停供应或服务时,某物业部将尽快在各楼首层电梯厅的告示栏公布,住户须经常留意告示栏上时常更新的内容,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误会。

  六、管理员工

  为提供完善的管理服务,某物业部已聘用专业管理人员及保安员、工程人员、清洁工人负责军辉花园的日常管理及维修工作。为了使其能够有效的执行日常工作,请住户切勿要求任何员工提供私人服务,以免与日常工作发生冲突。某物业部员工只是遵照公司的指示工作,如对员工工作有任何投诉,可以与某物业部的管业助理或项目经理联系。所有员工一律不得向住户收取赏赐或任何利益,请全体住户予以监督、合作。

  七、某物业部办公时间

  某物业部办公时间为:星期一至五8:00至18:00时,星期六、日及法定假期休息。

  除上述时间外,某物业部设有值班人员、保安员、工程人员24小时值班。如住户遇有紧急情况,可向某物业部求助。

  第三章 住户负责的各项费用

  阁下现已成为军辉花园的住户,请按时向某物业部交纳有关费用,某物业部将坚持“综合收费、全面管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资金使用原则,每年定期向全体住户公布管理费用及维修基金的收支帐目,广泛接受住户监督。

  一、管理费用

  物业管理费所需的各项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地方的维修、保养、清洁、保安等费用;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电梯的维修、保养、检测费用;消防、保安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检测费用;化粪池清淘费用;绿化保养费用;员工工资及福利;政府税费等。所有支出将由全体住户按比例分担。某物业部每年可能参照市物价部门的通货澎涨指标,调整下年度管理费用标准,但须事先经过发展商或业主委员会的审批。

  二、缴费办法

  1. 物业管理费:缴费通知书将于每年1月1日前派发,住户须在当年的1月20日前将当年的物业管理费交到某物业部。

  2. 供暖费:缴费通知书将于每年的10月1日前派发,住户须在当年的10月20日前将全年的供暖费交到某物业部。如全体住户总交付供暖费的比例少于98%,则某物业部没有能力替欠费住户支付供暖费而可能停止小区供暖服务。为了军辉花园全体住户的利益,敬请住户按时缴付供暖费。

  3. 代收代缴费用:住户须在接到某物业部派发的缴费通知书

  后5日内将有关费用交到某物业部。

  4. 机动车停车管理费:无论业主或使用人所购买或租赁的停车位是否空置,都必须按期交纳停车管理费。停车位的业主或使用人须在接到某物业部派发的缴费通知书后5日内将停车管理费交到某物业部。[page]

  5. 公共维修基金:按照沈阳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代收新建商品住宅维修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9]第1341号)的有关规定:“商品住宅维修基金为购房款的2%,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时由市和区县小区办代收。”

  6. 公共地方照明电费:由全体住户按各自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住户须在接到某物业部派发的缴费通知书后5日内将所分摊的电费交到某物业部。

  7. 保险费:按照国家建设部发出建住房[1999]246号文件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物业管理企业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业主须在接到某物业部派发的缴费通知书后5日内将所分摊的保险费交到某物业部。

  8. 土地使用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小区须每年向有关部门交纳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年费由全体业主按各自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业主须在接到某物业部派发的缴费通知书后5日内将所分摊的土地使用费交到某物业部。

  9. 无论其房屋是否空置,业主仍必须按时交纳有关费用。

  三、管理费用的盈亏

  管理费用采取实支实销方式。如管理费用不足以负担日常管理开

  支时,某物业部可能会向住户收取补充费用,但须事先经过发展商或业主委员会的审批。如管理费用有盈余,则转入下一年度管理费用帐目内。

  四、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滞纳金的缴付

  任何住户如果未能按有关规定的期限交纳应付的管理费用及其它费用,则某物业部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费用的千分之三(0.3%)征收滞纳金。此外,某物业部有权停止该住户使用共用设施设备及其它服务设施,直至该住户交纳所有欠款和滞纳金为止。同时,某物业部有权向法院起诉欠费的住户,而所有诉讼费用由欠费住户承担。

  第四章 装修及入住须知

  一、接收楼宇

  业主付清购房尾款及签妥房屋买卖合同,并取得发展商出具的《入住证明》后,可到某物业部交纳所有管理费用,并接收其房屋和领取钥匙。某物业部员工将会同业主对其房屋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房屋内部结构、门窗及供电、煤气、供暖、电话、有线电视、对讲系统及上下水管道等设施设备。如业主发现设施设备有损坏,须填妥《房屋验收报告》,某物业部将尽快通知发展商安排返修工程,否则业主日后提出的工程问题,可能不被接受,并须自费维修。

  二、装修须知

  为确保住户的房屋装修不会损害楼宇整体结构、公共地方、共用设施设备及相临房屋的安全或抵触《管理公约》条款,住户须在房屋装修前细心阅读《装修手册》,并奉劝住户聘请负责、可靠的装修单位。如果住户对有关装修规定有任何疑问,可向某物业部查询。为了全体住户、楼宇结构、公共地方、共用设施设备及相临房屋的安全,某物业部将严格执行有关装修规定。

  三、入住须知

  小区内的每栋楼宇只有两至三部电梯,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阻塞及混乱,住户须在搬家前三天向某物业部备案,以便安排适当的时间。特别提醒住户,在搬家前须了解体积比较大的家具是否能够搬进楼宇或房屋内。

  四、紧急联系电话

  为方便某物业部与住户联系,住户须将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填报在《住户紧急联系表》上并交回某物业部。日后如资料有任何变化,须尽早通知某物业部。如果房屋长期空置,某物业部可能会要求住户存放一套备用钥匙在某物业部,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以及时进入房屋内查看情况或者阻止火灾扩大,否则某物业部有权破门而入,但不负责任何损失,并不作任何赔偿。

  第五章 住户的责任

  一、住户责任

  住户须自行负责其房屋内全部的装修、装置、设备的保养及修理费用。请住户对所拥有的房屋进行必需的维修、保养以保持良好状态,不得使设施设备失修而使共用设施设备及相临房屋受到影响。

  二、产权转让

  如业主将产权转让,原业主须在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某物业部有关新业主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详细资料。新旧业主须携带政府主管部门办理的有效文件及资料到某物业部办理更名手续,以此区别新旧业主的责任。否则该房屋的一切有关费用将仍由旧业主负责。如日后业主的联系方式有任何地址更改,也请向某物业部登记,以便联系。

  三、房屋出租

  如业主将房屋出租,业主须在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某物业部有关承租户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详细资料。承租户须办理有关暂住手续,并到某物业部登记备案。

  四、公共地方

  严禁擅自占用、封闭走廊、通道、楼梯、楼顶平台等公共地方。不得在公共地方放置任何家具、雕刻品、艺术品、货物、鞋架或其它物品,并须保持通道畅通无阻,以免影响消防安全。如任何住户发现其他住户随便放置任何杂物或物品在公共地方,请及时通知某物业部,某物业部有权将物品清走而无须事先通知,所有费用将由有关住户负责。

  五、空调机

  为保持楼宇外墙整齐美观,空调室外机须安装在某物业部指定的地方。住户须注意空调机的正确保养方法,同时采取适当方法防止冷凝水滴及噪音,以免影响其他住户。

  六、电梯

  未得到某物业部的批准,住户不得使用电梯搬运大件和笨重物品,以免发生危险或损坏电梯。

  七、拜神

  某物业部不反对住户在其房屋内拜神或烧香,但须事先向某物业部备案,以免影响消防巡检和其他住户的安全。

  八、厕所

  不得把垃圾、布屑等废物投入排水管道,此举可能会引起排水管道堵塞,导致该住户或其他住户不便,故请住户小心使用排水设备。

  九、危险物品

  严禁储藏任何武器、弹药、易燃、易爆、剧毒、剧腐蚀等危险物品,但可存放国家法规允许合理成份的油类物品作煮食、加热等其它用途。

  十、晒晾衣物

  为避免影响小区外貌观瞻,不得在任何窗户、阳台以外或公共地

  方晒晾衣物。

  十一、噪音

  为保持小区环境的安静,在晚11:00至早7:00,所有乐器、电视、收音机、音响设备等均不得发出扰人噪声。须尽量避免麻将或其它吵闹游戏,以免扰人清梦。[page]

  十二、养狗

  从以往的管理经验看,在高层住宅内饲养狗将会妨碍公共卫生及引起邻居不满。如果住户饲养狗,须事先向某物业部备案,并提交国家发出的养狗许可证、免疫证和狗牌等有关文件复印件。如经某物业部书面同意后,则有关住户须监管其饲养的狗的行为,不得滋扰其他住户,并接受某物业部有关规定的约束,如有三户以上的住户对其饲养的狗作出合理投诉时,该宠物须迁离。

  十三、其他宠物

  在不妨碍公共卫生的情况下,住户可饲养一些较纯良的宠物,例如猫、雀鸟等。但住户须特别注意照顾及负责其宠物的行为。如有三户以上的住户对其宠物作出合理投诉时,该宠物须迁离。

  十四、清洁

  某物业部虽已雇请清洁工人负责保持公共地方清洁,但仍需要依赖全体住户的通力合作,方可确保小区清洁。所以某物业部

  有以下规定:

  1. 为保持公共地方的清洁卫生,住户须遵守社会公德,确保周围良好环境。

  2. 住户自行负责其房屋内部的清洁卫生,但某物业部也可提供清洁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

  3. 住户须将其房屋内日常生活垃圾用垃圾袋包装密封后,放在某物业部指定的地方,清洁工人将会按时清理。

  4. 不得将垃圾及杂物堆放在公共走廊、通道、楼梯间及其它公共地方以免堵塞消防通道。

  5. 如有超大笨重物品,须自行搬到废品收购站,亦可委托某物业部处理,费用由住户负责。

  6. 严禁将任何物品、垃圾、烟头抛出窗外,如因此造成任何人员或物品损害,轻则将受到罚款、赔偿的处罚,重则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违者后果自负。

  十五、保险

  某物业部建议住户若认为有必要,可自行为其房屋及装置购买保险。但如果住户因行为疏忽或其他原因造成公共地方、共用设施设备或其他住户财产损失,则须负责经济赔偿及后果。

  十六、用途限制

  军辉花园是根据市政府土地批文进行开发的物业,因此所有房屋只能用做住宅,不能作为写字楼、货仓或工厂使用。同时不能利用房屋作为教堂、宾馆或经营贸易等商业活动。如任何住户发现其他住户利用其房屋作其他用途时,请通知某物业部以便立刻采取适当行动。

  十七、绿化

  1. 小区内的花草、树木是用来美化点缀小区的,任何人都有责任爱护。任何人不得擅自占用、践踏、攀摘或损坏树木、景观。

  2. 不得在树木上挂晒衣物,不得在公共绿地上堆放垃圾、杂物、停放车辆等,不得向花草、树木泼洒污水和有害物质。

  3. 不得利用公共绿地种植农作物或其它花木,不得在阳台板上搭接花架或种植攀藤植被等高大植物。

  4. 绿地围栏是保护绿地的措施之一,不得擅自跨越。绿地水井是用于浇花养护,不得擅自开启,更不能利用其冲洗车辆或挪作他用。

  5. 住户须自觉地遵守《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规定及某物业部的有关规定,否则某物业部有权制止或处罚。

  十八、停车

  停车位及自行车库仅供登记住户有偿使用。因车位有限,住户车辆须持有某物业部核发的停车证或存车牌才能进入小区。

  第六章 设施设备的使用与管理

  一、供水

  用水不当会造成浪费或家居受水侵害,故修理或接通各种水暖管件须由具有合格证书的专业水暖工进行。外出时,请住户关好所有阀门。若因使用不当或装修损坏防水层,造成公共地方及相临房屋蒙受损失,事故责任人须负责赔偿责任。

  二、供电

  各户均已安装充足的电灯及插座。为安全起见,不得超负荷用电。外出时,请住户关闭所有电器开关。发现电线或插座陈旧须立即更换。任何电线改装工程须由某物业部认可的施工单位负责,其费用由住户支付。

  三、煤气

  为安全起见,绝对禁止住户拆改煤气管线。若怀疑煤气管线有渗漏须立即关闭总阀,及时打开窗户通风,并立即通知某物业部联系煤气公司派人检查,切勿使用房屋内电话或启动任何电器设备,以防止爆炸。特别提醒住户,教育未成年儿童不要随意搬弄煤气开关。

  四、供暖

  本小区的冬季供暖为热力公司集中供暖,供暖季为每年的11月15日至来年的3月15日。特别提醒住户为保障安全正常使用,住户在房屋装修时不得擅自拆改、移动系统管线及暖气片,以免给各住户及相临住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不论房屋是否空置,业主须按期交付供暖费。如住户没有按期交付费用,而又影响到整体供暖服务,则须负责全部赔偿。

  五、有线电视

  各户均装有有线电视天线插座。为保持楼宇外观,严禁增设个别户外天线。住户如欲更改插座位置须由某物业部认可的专业公司负责,其费用由住户支付。如私自改装,导致接收效果不佳由住户自行负责。

  六、对讲系统

  各户均装有对讲系统。住户如欲更改对讲系统位置须由某物业部认可的专业公司负责,其费用由住户支付。如私自改装,导致使用效果不佳由住户自行负责。

  七、电话

  各户均装有电话插座。住户如欲更改插座位置须由某物业部认可的专业公司负责,其费用由住户支付。如私自改装,导致使用效果不佳由住户自行负责。如住户需要开通电话,可直接向电话局办理电话开通手续,费用自付。此后住户所有电话费用可自行向电话局缴付。

  八、电梯

  1. 电梯实行24小时运行服务,由某物业部委托专业维修人员负责维修与运行管理。

  2. 住户进住搬家使用电梯,须事先向某物业部备案,确定用梯时间,以便方便快捷地搬运物品及不干扰他人使用电梯。

  3. 当乘梯人员超过限额时,请您分批乘梯,以免发生危险,搬运物品时不得超载。

  4. 请勿让幼儿单独乘电梯,要劝阻儿童在电梯附近或电梯轿厢内嬉戏玩耍。

  5. 严禁使用电梯运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须事先报某物业部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在专人看护条件下装运。

  6. 电梯维修人员须定期对电梯设备进行保养,事先将通过告示栏公告,不便之处请住户予以谅解。当电梯设备出现故障维修时,电梯门口将悬挂警示牌。特别提醒住户千万不要进入待修电梯中,以免发生危险。

  7. 电梯轿厢内的操作盘适度按动即可。不得用力敲击或撞击轿箱门板。运行时不得将身体倚靠轿门。[page]

  8. 电梯运行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请不要惊慌,须设法及时与某物业部联系。

  九、停车场及存车处

  机动车辆停放于军辉花园划定的机动车停车场内,自行车和两轮摩托车停放于军辉花园非机动车存车处内。停车场和存车处只供登记住户有偿使用。

  1. 住户需要存放车辆时,须事先到某物业部办理存放登记手续、交纳有关费用、领取停车证或存车牌,并摆放或悬挂于车辆醒目位置,以便于检查。无停车证或存车牌的车辆不得进入小区范围。

  2. 停(存)车人须服从某物业部的有关规定,有序停放以便于出入。所有车辆只可以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把车辆停放在公共绿地、车道、通道、楼门等公共地方,以免堵塞公共地方和消防通道。对乱停乱放者某物业部有权制止或采取必要措施。

  3. 停(存)车人须锁好车辆。特别提醒,车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4. 停(存)车人须爱护停车场或存车处的设施设备,维护环境卫生,不得在停车场或存车处内修车、洗车。

  第七章 安全措施

  一、保安

  本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主要入口由保安员24小时值班,并不定时进行巡逻工作。住户如遇紧急情况,可通知保安员或某物业部处理。某物业部24小时服务,并将及时作出紧急处理。请住户协助保安员共同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并采取下列措施:

  1. 如发现可疑人物或情况,须立即通知保安员或某物业部。

  2. 不要随便开门给陌生人,须首先设法确定来访者身份。

  3. 如遇到报称政府机关公务人员,须检查来人的身份证或证明书。

  4. 某物业部已指令保安员必要时可查问来访者身份。某物业部对于查问时所引起不便之处,先致歉意,但相信各位住户亦可理解,此举纯为保安理由。

  5. 避免将贵重财物放在家中。

  6. 小区内严禁任何机构或人士进行推销及其它活动,若任何住户发现此类情况,须及时通知保安员或某物业部。

  7. 外出前须将门窗关紧,切勿让幼年儿童单独留在屋内,以免发生危险。

  8. 如住户长期外出而房屋需要空置超过七天,须通知某物业部备案。

  9. 与邻近住户互相认识,保持联系,以便紧急时互相照应。

  二、消防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某物业部为消防工作的责任人,住户有义务协助某物业部共同维护消防安全。

  1. 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认真履行公民的消防义务,否则将负责一切责任和后果。

  2. 进行房屋装修时所用的材料须符合防火要求或进行防火处理(如电器线路加套管等),焊接、用火、用电作业须事先征得某物业部的同意,由专业人员进行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如配备灭火器材)。

  3. 外单位进行装修施工、维修作业时,须遵守国家及沈阳市政府的消防法规,认真执行军辉花园安全管理规定,并须与某物业部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

  4. 熟悉火灾报警方式及消防栓的位置;熟悉附近走火楼梯的位置以及通往的地方。

  5. 使用家用电器须保证安全用电,切勿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发现电器线路老化,及时请专业维修人员更换。

  6. 离开房屋时,须检查并关闭所有电源、煤气开关,确保没有留下未熄灭的烟蒂及其它任何火种。

  7. 本小区楼宇内配置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龙头、带、井等)不得挪用、拆改。凡未经某物业部批准而擅自挪用、拆改消防设施设备者,其一切后果由肇事者负担责任。

  8. 楼梯、出入口、公共走廊、消防通道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立禁令标志的通道上停放车辆。

  9. 须妥善维护安全疏散标志和事故照明等设施。

  10. 小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不得贮藏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类剧毒化学品。特别提醒住户小心安全使用煤气炉具。

  11. 通道、楼梯及电梯内严禁吸烟。

  12. 一旦发生火在,须采取有效措施(如切断煤气、电源,关闭火源、通向公共走道的门等),及时通知某物业部,服从管理

  人员疏导,迅速有序地转移到安全地带。

  13. 某物业部可能定期安排消防演习(事先将通知住户演习日期及程序),以便于所有住户能熟悉紧急状态下的须采取的措施。

  三、火灾

  住户如遇到火灾,须采取下列措施:

  1. 如遇火灾,须保持镇定。

  2. 向保安员或某物业部报警。

  3. 如时间许可请通知其他住户。

  4. 关闭煤气、电源开关。

  5. 使用消防栓内存放的水龙带放水阻止火灾扩大。涉及电器或油类的火警,切勿用水或水质灭火器扑救。

  6. 关闭所有门窗,以免火势及浓烟漫延。

  7. 尽快离开,切勿乘坐电梯,须按疏散指示标志,从最近楼梯逃生。

  8. 如遇到浓烟,须尽量贴近地面,并以湿毛巾覆盖面部。

  9. 服从某物业部管理人员或消防人员的指挥。

  四、电梯故障

  住户如遇到电梯故障,须采取下列措施:

  1. 按动操纵盘上的警铃键,并镇定和耐心等候,某物业部将会立即派员工帮助及采取适当拯救行动。

  2. 住户不要试图强行打开机门,以免造成危险。

  五、供电中断

  住户如遇到供电故障,须采取下列措施:

  1. 通知某物业部有关供电故障的范围及地点。

  2. 保持镇静,切勿尝试点火作照明之用。

  3. 只可使用楼梯离开现场,并遵从管理人员的指示。

  六、跑水

  住户如遇到跑水,须采取下列措施:

  1. 尽快通知某物业部,并尽可能指出其正确位置。

  2. 如跑水在附近,采取一般预防措施,以便保护财物。

  3. 关闭所有门窗,以防渗水。

  4. 如需疏散,关闭所有电源总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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