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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启示录:物业费怎么收

2019-09-23 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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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物业费怎么收买了房子买了车还得想着给车找个停车的地方,要是居住的小区没有停车场的话,有车的主儿肯定睡不踏实。可是就有这样一个小区,它里面有两个地下停车场,但有车族自从入住以后也没睡踏实过,为什么呢?在北京朝阳区的一个小区附近,每天晚上都停满了各种

物业费怎么收

  买了房子买了车还得想着给车找个停车的地方,要是居住的小区没有停车场的话,有车的主儿肯定睡不踏实。可是就有这样一个小区,它里面有两个地下停车场,但有车族自从入住以后也没睡踏实过,为什么呢?

  在北京朝阳区的一个小区附近,每天晚上都停满了各种各样的车辆。这里既有高档车也有低档车,把自行车道、人行道挤得满满当当的。就连工地旁边巴掌大的地方也塞上了车。有的人干脆就把车放到了机动车道上,这样不仅影响了道路交通,而且还很不安全。

  居民说,他们一听到嘀嘀响,就赶快趴到窗户看看,看看车子有没有危险,还怕车子被拖走,晚上睡觉也睡不踏实。

  通过采访记者了解到,这些车都是小区业主的私家车。虽然小区里专门建有两层地下停车场,可就是没人愿意往里边停车。

  许多居民认为小区里停车场收费很不合理,所以他们宁愿把车停在外边,也不愿意把车停在小区内。那么这个停车场的收费情况究竟怎样呢?记者首先来到了小区的售楼处。

  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有专门的地下的立体车位,每个月收费380元。

  买房前承诺的车位租赁价格是380元,可要买了房后就不是那么回事了。记者在一位业主提供的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中看到,小型轿车每月停车费的价格是400元。比售楼小姐承诺的380元的价格多出了20元.于是记者又到小区物业部门问了一下价格。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却又有了另一种价格,他们说,租价是450元一个月。

  没想到,一个停车场的车位从买房到入住先后出现了380元、400元450元3种不同的价格。居民们认为,物业欺骗了他们。当时买房时的承诺早已烟消云散。

  据小区物业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当初在售楼前承诺的车位租赁价格的确是250到300元,但这个价格是起价而不是最终的价格。他们辩解说,300元是起价,他们并没有说要低于300元,但是,他们这里没有350、400元这样的中间价。

  开发商确定的250元至300元是车位租金的起价,但却没有可供选择的中间价格。

  那么,为什么物业公司把停车费从规定中的400元涨到450元呢?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这是因为成本的原因,地下车位成本比较高,收取的费用没法保证正常的经营和管理,所以现在租价统一上升到450元。

  那么,物业部门把车位租金提高到450元以前,是否和业主进行了商议呢?答案是没有。

  除了车位租金价格一变再变外,这个小区的物业公司还规定凡是没有办理车位租赁和购买手续的,所有车辆只要进出小区一律按每两小时一元、过夜15元的标准收取停车费。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宣称,这属于一种经营的策略,就是鼓励办证。现在一天就是15元,一个月是450元,和租车位的是一样的。那如果一次性付款,怎么体现出优势呢?那就就每天进出都是免费的。至于车过夜几点到几点,工作人员说,过夜就是头天停了第二天开出去,具体时间是晚上12点之前。

  是这样吗?采访中记者又对小区停车收费问题进行了体验。这位业主的登记单上标明的是凌晨两点进入停车场,按照刚才那位工作人员的说法,不应当属于过夜车辆,在当天的上午9点多钟,记者跟随这位业主来到了小区收费点,但工作人员还是照收了15元钱。

  采访中许多居民告诉记者,对于这个小区物业乱收停车费的问题他们感到无可奈何,而物业公司却十分坦然。他们说,这个车费问题起诉到法院也不一定能赢,因为第一当初合同里没有任何承诺,第二地下车位的价格是由开发商自己定价的,国家没有一个限价,他可以定450元,也可以定850元,只要市场认可,这个价格就不存在一个欺诈或者说利润过高这种问题。

  我们的记者邀请清华大学的教授季如进先生,和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王卫国先生一起观看了报道,并请他们谈论了自己的看法。 [page]

  记:看完这部片子以后,你看这个车位的价格是一个很明显的变化从最早的250、300、到380,再到400,到最后要交450,那你觉得作为物业管理公司来说,它有权力来变动这个价格吗?

  季:这个片子刚才说了,看起来这个显得太随心所欲,想说多少说多少。不管它怎么去解释。这个在合同上也好,在承诺中也好,他这个是不对的。

  王:你既然许诺了,将来就是这么一个价格,你就要实现,尽管没有写在合同当中。不要以为合同的条款仅仅就是指写在合同文本上的那些,你在订的合同中作出的承诺包括你在广告上作出的,或者公开作出的承诺,只要是对这个购房者作出购买决策时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只要是为购房者所信赖,它就是一个有约束力的承诺。

  记:那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它可以合理地来涨?季:那要看合同,一般情况下是合同到期以后,下一届合同谈的时候。因为这一届你是认了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合同中已经约定了,比方说每年按照消费指数上涨,还是物价指数上涨,物业管理费上涨百分之几,一般的情况下,不就单项问题来说。

  王:首先你承认这个合同,在这个基础上,大家来协商,互谅互让。首先一个还要建立一个相互信任的利益与共的关系,你不要一来好像我就是小区的主人,我就是管理者,我可以任意地罚你,我可以任意地提价,这样就制造了一种对立情绪。

  记:如果真的像片中的工作人员说的那样,比如说一个月收380或者400块停车费,他无法经营的话,难道说这个损失应该由业主来承担吗?

  王:开发商承担,你开发商当初对消费者的承诺,消费者的义务就是交这么多钱,最后你移交以后,物业公司它觉得经营上有困难。那你就跟他商量,最好是第一期,你现在不能调整这个价格,那么到第二期的时候,你拿出数据来,说明我的这个管理成本究竟是多少,然后在协商的基础上,制定一个新的价格。

  记:最后他们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员,或者说工作人员就说,即便你去打官司,你也未必打得赢。

  王:那他不是法官吧,他怎么有这个把握说这样的话呢。

  季:他算错帐了,一个是社会信誉的影响,这是一个我们叫无形资产的帐。有形资产他也亏了,比方说现在的车库,地下车库那么多空着,他一分钱也收不到。

  王:这个事情里面,我觉得可能多数业主来说,并不是在乎那二十、三十几块钱。大家要讨个公道,要讲个诚信。如果一开始的时候,开发商说的我就是450,可能很多人还是乐意买这个,买了以后大家不会有什么纠纷。

  记:停车收费还只是物业收费中其中的一项,而物业管理费可以说和每一个业主都息息相关。那么它的价格由谁来定,怎么来定,是否合理,这些问题也经常会引起业主的一些困惑,甚至会引起一些纠纷,下面我们就来看来自沈阳的报道。

  在沈阳一个普通住宅小区,小区居民大部分属于回迁户,还有些居民的房屋属于公房,既要交房租,又要交物业费,收费难度比较大。王先生住在这个小区,他对物业费的收取有自己的看法。

  王先生说:“我不想交物业费。以前我租房住,我交过房费。我愿意交房费,那也没有收过物业费,为什么我动迁之后怎么听说还交这个物业费呢,我们估计买这个房子吧,这是才30多平,让我交九块钱,我不想交,我也想不通。”

  与王先生一样,卢先生对小区物业费的收取也有自己的看法。

  卢先生说:“收多少钱我们倒不是说特别在意,最主要是我们觉得我们业主来的时候,应该花钱买到一种服务,我们觉得花这个钱是值,这是最重要。现在我感觉,本身它这个物业公司的收费,第一个是不透明,它收完费以后,管理不到位;第二个现象就是这个小区本身封闭得就不是特别的好,人员可以随便地出入,而没有人去管理;另外他们没有给我收费许可证,它收费的时候,也没有说按照市政府的规定,严格禁止跨年度收费。它一次收取我两年的物业收费。” [page]

  的确,卢先生所住的小区门口负责保安的,只是一条铁链,节日已过,但草坪仍然留有过节的气氛,而这样的告示虽然是为了保护环境的清洁,但并不雅观,而这堆垃圾也不知在寒风中呆了多久。在沈阳市物价局,收费处的同志向记者出示了有关物业收费的文件,按规定,每平米八毛钱属于二级收费。同样是八毛钱,家住沈阳市通达新村的刘大妈就觉得这个钱花得值。

  刘大妈说:“这是我们小区的物业收费单,平均一平方米八毛,半年可能是822块钱,这个小区的物业管理比较好。不管是保安还是保洁,走廊卫生和院里的卫生似乎都特别干净,就觉得八毛钱花得还是值得。”

  在通达新村,保安二十四小时巡逻,小区的绿化也不错,保洁员不时在小区内和居民楼道内打扫卫生,而小区的各种配套设施也比较完善。物业收费是物业管理的核心问题,许多居民都希望政府对物业费的收取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但这样做也行吗?

  沈阳市房管局局长马英接受记者采访,他说,政府要定一个死价,这是不太现实的,因为物业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定一个死价它就是一个静态的过程,那么市场经济讲的都是竞争,讲的是不断发展的,我觉得定一个死价是不对的,我觉得应该订立一个价格调整的机制,这个机制是公平的,大家接受的,那么价格的变化在这个机制的运行价格来变也是正常的,大家也会接受的。

  看完这个片子,很显然我们可以从中了解到业主对物业费的三种态度,一个是觉得我不理解我不交,还有一个是觉得,我交可以,但是我交的钱和应该享受到相应的服务,如果这个服务他觉得不满意,他也不想交,还有一种就是双方都觉得非常满意。《生活》记者再次询问两位专家。

  记:我想问一下,这是不是大家对物业管理收费的一个普遍的心态呢?

  季:基本上是这样,但是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物业,可能比例不一样,那么对于广大业主来说,首先要建立一个思想就是物业管理是要付费的。

  王:第二个业主和第三个业主的观点都是市场经济的观点,而且实际上讲的都是一个意思,第二个意思说你提供的服务不够,所以我不该给你钱,第三个说我很满意,所以我心甘情愿地愿意给钱,这是一个问题的两面。

  季:但是现在物业管理发展的时间还不太长,几年的时间,我们这么多物业公司的各种情况搀杂的也不太一致,有搞得比较好的,有搞得比较差的,那么其中有很多公司可能首先关注的是收费,而没有把重点放在怎么样搞好服务,规范化服务。所以这样的话,由于服务上带来很多问题,群众不太满意。

  王:物业公司是依靠业主提供的经费来运作的,物业公司自己的唯一的资源就是它的管理,就是它的服务,如果说业主不要你服务了,你就没有饭碗了。

  记:据我们了解,引起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纠纷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收费的问题,为什么收费会引起这么多的纠纷?

  季:首先是一个观念问题,就是大家包括物业公司和业主对这个收费的一种认识。物业管理是我们国家行政福利制的管房,是向市场化物业管理过渡的一个产物,在整个住房消费上,包括买房、购房、装修、水暖电等等。还有一个物业管理费,但是长期以来人们对物业管理费没有印象。

  王:纠纷多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法律机制不到位,缺乏行为规范,首先定价机制现在还不是太健全。

  记:你说到这个定价机制,我就想了解一下那么这个物业费到底是由谁来定的,怎么定出来的?

  季:对于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住宅的话,各地基本上都给出了一个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对于商品房,尤其是高档的商品房一般的都是采取经营者定价,当然这个经营者定价是双方协商。

  王:双方协商指得是与业主群体协商,集体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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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物业费它指的到底是哪些费用?

  季:我们两个概念大家要适当分清,首先是物业管理服务费一般的简称物业管理费,就是我们老百姓经常统称叫物业费。国家计委的96年226号文件指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价格构成,第一部分是管理服务人员的基本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第二部分是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养护的费用;第三部分是绿化费,第四部分是保洁费,第五部分是保安费,第六部分是办公,第七部分是固定资产折旧费,第八部分是税收,就是税金,除此之外还有一定的利润。

  物业费指的是公共部位收费,目前的情况是有些费用是单位代交的,像取暖费、电梯费,还有一些费用像网络费、水、电、气,不属物业费。按照建设部规定,物业费至少半年向业主公布一次。

  记:我们从片子也看到有第二个业主,他是预交了两年的物业管理费才住进来,而且平常还接到很多业主的来信还有电话,他们都反映这个问题,有的是要预交半年,有的是一年不同,就是说他们提出这种预交费,合不合理?

  季:建设部有关文件的精神是有的,不允许一下子收半年一年甚至两年的物业管理费。

  王:如果短时间的预交,比如预交一个月,这是可以的。因为你的费用一个月地一个月地往前走,如果一下子预交半年,三个月半年甚至一年两年的话,那就太过份了。人家问你一个月也花不了,那么多钱一下子交到你那儿,那个钱你拿着干什么?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产生一个风险,万一你服务不到位,到时我中途炒掉你的时候,你那个钱你怎退呀。到时候是退,退不出来又怎么办呢?你把这钱都花掉了,你上哪儿退去呀?

  季:可能物业公司会说,你不交我拿什么去给你提供服务,因为物业公司有一定的启动资金。但是要记住,物业管理作为一个行业,物业管理公司要想进入这个行业,他自己要有先期投入,这个先期投入,他可以用自己的,也可以去借。我们叫做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

  王:一个物业公司它如果说是一开始要收半年、一年甚至两年费的话,那么我可以认为这是物业公司它自己对自己没有信心,认为它自己的服务可能达不到业主们的要求,所以先把费先收来再说。如果正常情况下,如果你对你的服务有信心,你应该相信广大的业主。你只要服务到位,人家会按时交费的。

  记:你像有的物业公司,它就说你不交这个半年或一年的管理费,我不让你住进来,那你觉得这时候业主应该怎么办?

  季:业主首先可以找有关部门反映,比方说主管部门,消协,这些你都可以向他们反映,然后你还可以找律师,只要合同上有这个条款的话,他也是违反有关规定的,也不应该多收。

  王:在这个时候就应该打官司了。

  记:如果说国家有这样的相关规定,它还让我们去打官司?

  季:业主来买房子,他有物权,他对自己的物业,他有入主的权利。

  记:物业管理完全就是提供一种商品,提供一种服务的商品?

  季:对,因为物业管理有一个很大的一个特点,就物业公司也好,广大业主也好,要真正地理解这项工作只有双赢,或者是双败,不可能说我物业公司单赢,或者说我业主单赢,另一家败,出现不了这种结局。

  记:双赢是大家都希望实现的结果,但是要实现双赢的话就需要物业公司和业主双方的互相信任,互相协商来解决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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