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保安队长打破业主头 海南百佳物业称无责任

2019-09-26 01:58
找法网官方整理
房产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房产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南海网10月12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邓宇)10月12日上午,海口市海甸岛蓝海银座小区业主李先生诉海南百佳物业有限公司人身伤害赔偿案,在美兰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法院没有当庭判决。经了解,海南百佳物业有限公司为李先生居住的蓝海银座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李先生当庭诉请,2
南海网10月12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邓宇)10月12日上午,海口市海甸岛蓝海银座小区业主李先生诉海南百佳物业有限公司人身伤害赔偿案,在美兰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法院没有当庭判决。

  经了解,海南百佳物业有限公司为李先生居住的蓝海银座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李先生当庭诉请,2009年6月3日1时许,他在小区停车场因喝了酒停车错位被保安拦截。当时,李先生将车钥匙交给保安,让其代为停车,但保安坚持让他重新停车,不让其上电梯回房。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保安队长高某用警棍殴打他头部,造成鲜血直流。送医院治疗后,被诊断为右眉弓挫裂伤、上唇擦挫伤、头皮血肿。

  李先生认为,海南百佳物业有限公司作为小区的服务企业,应当以服务业主提供便利为原则。在他无法正常停车的情况下,物业保安仍强制他自行停车,已属服务不当;发生纠纷后,物业保安非但不劝解,而是以极暴力的手段非法使用警棍殴打他,可谓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对此,物业负有不可推卸的过错和责任。

  事发后,虽经多次找物业协商,均遭无理拒绝。12日,李先生诉请法院判令海南百佳物业有限公司赔偿他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费等23171.74元。海南百佳物业有限公司辩称,此事件由业主李先生引发,且殴打李先生为保安个人行为,物业不应负任何责任。

  法院没有当庭判决。

房产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7161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房产纠纷律师团,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