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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损失如何赔偿?

2019-09-25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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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小偷撬开防盗门、窗户,“飞檐走壁”进高层住宅区盗窃……近年来,小区入室盗窃案屡屡发生,昆明市公安局通报的情况显示,入室盗窃警情呈现出逐年上升、侵害面广的特点。去年,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破获的入室盗窃案同比上升了36%,在1.9万刑事警情中,入室盗窃案件就
小偷撬开防盗门、窗户,“飞檐走壁”进高层住宅区盗窃……近年来,小区入室盗窃案屡屡发生,昆明市公安局通报的情况显示,入室盗窃警情呈现出逐年上升、侵害面广的特点。去年,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破获的入室盗窃案同比上升了36%,在1.9万刑事警情中,入室盗窃案件就达到4800余件。

不少盗窃案是在小区物业公司保安的眼皮底下发生的。然而,业主遭遇入室盗窃后,到底责任在谁?业主有权向物业索赔吗?赔偿的标准是多少?究竟有什么法律法规予以规范?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被盗业主和物业公司。


2009年4月份的一天深夜,小偷从窗子爬入冯女士家,盗走了数码相机、手机、2000元现金和首饰等,损失价值近两万元。冯女士认为自己交了物业管理费,现在家里被盗,物业就应该对此负责。但物业公司称,业主家中被盗不是他们的责任,物业公司只负责小区的绿化和环境整洁,并不负责小区的治安,不可能赔偿业主被盗的损失,另外,在公安机关没有破案的情况下,仅凭业主口头陈述被盗的损失,物业到底按多少标准来赔。在物业拒赔的情况下,冯女士开始以不交物业费的方式来抵抗,现在一年多时间过去了,当物业上门催交物业费时,冯女士就向物业要赔偿。目前,双方还一直僵持不下。

没想到,过了一年多后,今年5月份,冯女士家楼下的邻居家里又被盗了。这次小偷是从落水管爬到厨房窗口后进屋的。邻居找物业公司要求赔偿,物业公司则表示,小区盗窃案频繁发生,如果业主一被盗就要赔,物业公司还怎么生存?况且物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对业主家里被盗是否该赔,到底赔多少都没有规定。


不少业主纷纷表示,他们按时交物业费,保安也是物业的一部分,物业就应该负责小区的安全。如果业主家中被盗,只能说明保安不称职,工作没做到位。所以,物业公司应该对此负责。

业主家中被盗,这也是业主和物业公司所不愿意看到的。那么,物业公司如何看待业主被盗窃?业主家中被盗后,物业公司如何处理呢?

昆明一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杨先生告诉记者,如果一旦发现业主家中被盗,他们首先报警,看公安机关处理意见后,再视情况而定。如果公安机关认为业主家中被盗跟物业公司有内在联系,责任认定是物业公司负有责任,并上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负有责任后,物业公司才会分担相应的责任。

“物业公司不是保险公司,对于业主室内的财产,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没有形成必然的保管合同关系。”杨先生认为,物业公司主要是对小区的绿化、安全以及公共设施的维护负责。物业公司最直接的目的是减少或防范犯罪嫌疑人作案,并不是小区有了保安就万无一失了,因为许多案件是突发性很强的,有时保安也是防不胜防。物业公司是服务性企业,不是政府的执法部门,只能按照约定,代表广大业主进行小区的自我防范,保卫小区的财产不受侵犯。如果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履行了职责,那么,物业公司对入室盗窃是没有赔偿责任的。


为了索赔,有的业主便拿起法律的武器,将物业公司起诉到法院,而各地法院的判赔也是五花八门。

陕西省宝鸡市法院审结的一起业主因被盗状告开发商、物业公司违约的案件,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对业主家中的财物被盗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全部损失。法院审理认为,物业公司曾承诺房地产公司在销售宣传中所涉及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均为物业公司向购房人提供物业管理的承诺,应视为业主与物业公司所签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补充内容,物业公司应全面履行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遂判决物业公司赔偿业主全部损失。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因业主家中被盗向开发商与小区物业公司提出财产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物业公司对业主的财物损失承担20%的责任。青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的物业公司在安全防范的管理上有瑕疵,服务打折。从被告提供的监控录像可以看到,事发当日,行人出入的小门并非一直关闭,人员进出具有一定的随意性,未见有保安人员的相关询问、登记。由于被盗的财物是在其房屋内,属于私人空间,不在物业公司约定的安全防范范畴。据此,法院依法判决由物业公司对其业主的财物损失承担20%的责任。

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百旺家苑业主王先生起诉北京华特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却驳回王先生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家中被盗损失21500元的诉讼请求。


昆明的何律师指出,小区业主家中被盗,到底由谁负责,物业该负多大责任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物业公司是否应当就小区业主财产被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取决于物业公司在实施物业管理活动中是否有过错。法律意义上的过错是指当事人违背了某种应承担的义务。这种义务又可以分为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两种。目前的法律尚未有明确的规定,物业公司应对小区业主的财产负保管义务,也就是说物业公司对小区业主的财产安全没有法定的义务。另一种是约定义务。根据2003年9月《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业主家中被盗,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主要依据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来判断。如果业主在小区的人身或者财产受到损害,是由于物业公司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过程中有违约行为,比如管理有瑕疵,服务打折,监控系统不能正常工作,保安不巡逻,物业公司资质有问题等,都可归结为物业服务不合格,治安防范不得力。此时业主被盗,物业公司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何律师指出,虽然目前有物业管理条例等多项法律规范,但是针对“小区被盗等社区安全”问题的专门法律条文却是“真空”。当小区发生了盗窃等威胁“社区安全”的事件时,物业公司到底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至今没有相应的法律予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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