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业主拒交电费 物业公司断电

2019-09-25 11: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房产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房产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11月16日,南宁金洲路25号太平洋世纪广场A座2101业主邓先生向南宁晚报反映,他所在的公司被物业服务中心断电,原因是公司拒交有争议的空调电费。业主空调费不合理拒交16日上午8时30分,邓先生像往常一样到公司上班。9时许,接到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说要断他们

11月16日,南宁金洲路25号太平洋世纪广场A座2101业主邓先生向南宁晚报反映,他所在的公司被物业服务中心断电,原因是公司拒交有争议的空调电费。


业主空调费不合理拒交

16日上午8时30分,邓先生像往常一样到公司上班。9时许,接到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说要断他们公司办公室的电,理由是拖欠空调费。5分钟后,电工就拉闸了。“不是我们不愿意交纳空调费,而是这个空调费高得太让人难以相信了。9月份,我们公司空调就用了3418度电,相当于平均每天要开30来个小时。公司是因为对空调费用产生质疑才拒交的。”同时表示只要物业能给一个真实、可信的数据和理由,公司会履行交费。

物业 断电纯属无奈之举

在太平洋世纪广场物业服务中心,记者看到一份给A座2101业主关于催交物业服务费用的函,其共欠物业管理费(包括空调电费)7816.40元,日期是11月5日。主管周女士说,从今年6月至今,A座2101的业主一直都没有交纳空调的电费。电费不是物业的创收,只是代供电局收而已。如果业主不交电费,物业公司就得垫钱。“尽管我们一再催促,但业主仍然不肯交费,我们也是没办法,才采取断电的办法”。物业公司只是代收电费,只按电表抄度数。如果业主对电表数据有疑问,可以请相关技术监督部门检测。

11月17日,就A座2101业主对太平洋世纪广场物业服务中心对中央空调费的计算存在疑问,物业公司向2101业主做了书面解释说明。周女士说,断电并不是最终目的,他们只是想通过这种办法催促业主交费。最后她表示,他们会与业主进行沟通,以达到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律师 物业无权断业主电

金桂北斗律师事务所律师莫远峰认为,物业公司只是代供电局收电费,没有权力私自断业主的电。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规定:“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电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可见中止供电的权力仅在供电企业,物业公司只是对业主用电问题代为管理。因此,物业公司无权也不应采取断电的做法来迫使业主交费。

据南宁供电局一黄姓工作人员介绍,由于这栋楼是写字楼,没有安装一户一表,供电局只是跟开发商和物业有直接供电关系,只负责抄写总表的度数。至于分表用电情况,则由物业具体抄写。

如果业主对电表产生怀疑,可以找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如果存在质量问题,检测费用由供电局负责,而多收的电费也会退还给业主。

房产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8138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房产纠纷律师团,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