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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数据统计战开锣用地动态巡查制度建立

2019-12-08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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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真实、准确的数据是土地调控的基础和依据。如果基础数据出现问题,将直接导致调控政策出现偏差。新一波的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已经启动,考核标准也发生了新的变化。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土地数据统计工作,国土部有关部门已经开始了新一轮的土地数据统计战。土地管理发生变

  真实、准确的数据是土地调控的基础和依据。如果基础数据出现问题,将直接导致调控政策出现偏差。新一波的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已经启动,考核标准也发生了新的变化。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土地数据统计工作,国土部有关部门已经开始了新一轮的土地数据统计战。

  土地管理发生变革

  近期,国务院发布了通知,与以往政策相比,新《通知》最大的亮色在于土地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的转变。

  国土资源部地籍司司长樊志全表示,国务院《通知》在运用技术手段方面,提出“一依据、三考核、一加强”的要求。即:以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依据;考核土地利用计划,考核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核定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征缴;加强对各地实际建设用地和土地征收情况的核查、监管。这些措施和要求,是工作的重大变革,也是地籍管理工作在转变管理理念、管理方式中必然面临的新任务和新要求。

  樊志全特别指出,《通知》中“以实际耕地保有量和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考核、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有责任目标考核的依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范围,以当地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准”等要求的第一次提出,意味着管理手段以及考核标准和缴费标准的改变,对基础业务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

  数据统计存在漏洞

  国土资源部有关人士表示,目前从全国总的情况看,地籍基础工作与土地调控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

  樊志全表示,按照新《通知》的要求,对考核标准要求准、全、新、快。“准”是指土地利用变化状况既要有影像还要有图形和位置,无论是建设占地还是耕地以及基本农田面积都要求准确,要保证数据与实地一致,不能有虚假。“全”是指不但要有农村土地信息,还要有城镇土地信息;不但要有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数据,还要求有各行业、各产业用地数据,要涵盖土地管理的各方面。“新”是指不能只有过去几年的数据,还要有每年、每季,甚至每月、每天的数据。“快”是指要及时掌握各地土地利用状况以及变化信息。

  但目前从全国总的情况看,地籍基础工作与土地调控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突出表现在:一些地方对基础工作重视不够,经费投入少,专业调查队伍不健全;数据不实,个别地方虚报或瞒报数据;数据上报周期长,有些非常重要的数据到年底才能上报统计一次,不能及时反映变化了的土地利用情况;指标体系不合理,信息不丰富,不能充分适应管理的需要。

  动态巡查制度建立

  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消除数据统计方面的漏洞,国土部已经开始建立用地动态巡查等制度,新制度将有效地让土地“闸门”更加科学坚固、灵敏有效。

  国土部人士介绍说,该部地籍司已经开始建立土地调查统计快报制度,建立用地动态巡查制度,完善土地利用遥感监测制度。

  所谓土地调查统计快报制度是指利用已开通的中国地籍网,开通快报通道。逐步要求各省(区、市)每月上报一次本地区土地利用变化数据和土地变更登记数据、土地抵押登记数据,包括国家和省(区、市)里批了多少地、批后供应了多少地、实际用了多少地、缴了多少钱,每季度随机统计,半年简要分析,通过变更调查核定,年度全面汇总。要建立促使各地能够主动按时上报土地实际变化面积的机制。完成更新调查后,上收并直接使用各地电子版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和图件库。对于失职漏报和有意瞒报的,可提高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补缴额度或加倍征缴。

  用地动态巡查制度是指启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后,计划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选择一支调查队伍,对各地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实地动态巡查。巡查按照滚动式循环巡查的方法,每月巡查1个省份,每年巡查12个省份,自东往西,3年一个周期,实现地毯式实地巡查,及时发现并报告各地用地情况,及时发现并报告违法用地。各省(区、市)也应逐步建立巡查制度,聘请一定数量的土地利用实况信息员,对基层的用地情况及时提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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