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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基本农田整治工作方案

2019-12-08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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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严格基本农田管理,充分挖掘土地后备资源潜力,把空心村、砖瓦窑及工矿废弃地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三项整治)进一步引向深入,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基本农田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要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严格基本农田管理,充分挖掘土地后备资源潜力,把“空心村”、砖瓦窑及工矿废弃地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三项整治”)进一步引向深入,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基本农田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基本农田整治工作,并在今年年底以前全面完成此项工作。为使我县的基本农田整治工作科学有序进行,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农田整治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保护耕地和节约资源为中心,以中低产基本农田的整治为重点,以全面提高我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

  二、整治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基本农田整治应制定规划,按照规划进行实施。对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开发或其他禁止开发整理的区域,不得进行基本农田整治;

  2.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有利于农村建设用地流转;

  3.基本农田整治应避开将来的城镇建设发展区域和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区;

  4.基本农田整治实行谁投资、谁受益,先整治、后使用,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二、整治对象

  基本农田整治是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为载体,按照统筹规划、分布实施、规模化整治的原则,对分布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砖瓦窑、工矿废弃地等农村闲置浪费的土地进行整理复垦,对分布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呈零星分布状态的沙地、荒草地、盐碱地、滩涂等未利用地进行整理开发,达到进一步增加耕地,提高耕地质量的目的。可见,基本农田整治不仅包括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还包括“三项整治”,还包括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进行的农业综合开发。具体整治对象为:

  三、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以改造中低产田为主要内容的土地开发整治;

  四、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外,使一般农田转变为基本农田的土地开发整治;

  五、经整治能够达到基本农田或耕地标准的“空心村”、砖瓦窑、工矿废弃地以及闲散地、打谷场的整治;

  六、经整治能够达到基本农田或耕地标准的沙地、荒草地、盐碱地、滩涂等未利用地的开发整治;

  七、经整治能够达到基本农田或耕地标准的园地、零星分布的林地的整治。

  三、方法步骤

  5.准备工作

  1.组织、人员准备。县局要成立领导组,制定工作方案,抽调业务熟练的技术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2.资金准备。由于此项工作的特殊性,县局要拨出专用资金,充分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3.工作底图及相关资料。以乡级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作为工作底图。准备好各乡镇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1:1万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三项整治”成果(粉红色实线)、基本农田保护块(红色实线)图及其档案资料、已验收(棕色实线)和拟投资(棕色虚线)的国家、省土地整理项目范围和材料,并将上述的范围界线分别标注到工作底图上。

  6.现场调查(6月30日前完成)

  4.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基本农田保护图,按照基本农田整治的原则和目的,对每个基本农田整治范围内的土地进行调查,摸清各基本农田整治地块的权属、地类、面积、土地利用状况等有关情况,填写基本农田整治地块统计表(见附表3—1);

  5.对现有的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逐块(基本农田按保护块、一般耕地编号后进行)调查,分类统计编号上图,填写基本农田现状统计表(见附表1)和一般耕地现状统计表(见附表2)。

  7.确定基本农田整治区域(7月31日前完成)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集中连片、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以乡镇为单位,以明显地物(如道路、沟渠等)为界限,确定基本农田整治区域。每个基本农田整治范围的选定应尽可能考虑将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市、县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及“三项整治”项目结合起来,实现规模化整治,并将需整治的基本农田范围界限,用兰色标注到工作底图上。

  8.规划调整范围

  首先根据县级城市总体规划,在工作底图上(黑色实线)将县城发展区域勾画出来,形成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的调出和调入的分界线。乡级发展区域必须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四、具体要求

  八、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强对全县基本农田整治工作的领导,各乡镇要争取政府领导的支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基本农田整治工作领导组,国土资源所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日常工作由基本农田整治工作组安排,具体工作由局规划股牵头,耕保、地籍部门参加,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规划股主要负责整治工作的规划、成果备案、指标使用的审批及相关科室的协调工作。耕保股主要负责项目的论证、立项、实施和组织验收等;地籍股主要负责项目立项时的地类、权属明晰,验收后的土地变更调查,及时如实地在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台帐上反映整治成果,确定“三项整治”、基本农田整治前后的地类和权属,为项目建库、指标使用及成果利用提供依据和资料。乡镇国土所领导要将基本农田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研究具体措施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

  九、大力推进机制创新。在基本农田整治工作中,各地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大力推动机制创新。要建立政府推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三项整治”工作要建立谁投资谁受益、谁用地谁拿钱的投入产出机制;要进一步理顺基本农田整治投资渠道,稳定基本农田整治受益群体,建立投资受益的长效机制;整治成果要建立谁验收谁负责的责任约束机制;通过基本农田整治活动所新增的耕地及形成的置换指标,要建立明确所有权的流转机制。

  十、基本农田整治项目每验收一批,要按不同类别纳入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库;并将项目地类、面积、位置、范围展绘在同一张县级土地利用现状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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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严格程序,分级负责,严明纪律。基本农田整治必须扎实工作,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加强对基本农田整治工作中立项、实施、验收等全部过程的监督,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一旦发现在基本农田整治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或在项目实施中以权谋私的,将进行严厉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十二、理顺基本农田投资渠道。各地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推动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规定,做好上报项目的立项和优选工作。

  附表:1、基本农田现状统计表

  2、一般耕地现状统计表

  3、基本农田整治地块统计表

  4、基本农田整治中建设用地转变为耕地情况表

  5、基本农田整治入库及使用表

  6、“三项整治”指标入库及使用表

  7、基本农田调出与调入情况统计表

  8、一般耕地调出与调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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