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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闲置费应该改为土地闲置税

2019-12-08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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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土地闲置费,不如改为收取土地闲置税。实行费改税,能够稳定地财政收入,能够稳定人们的预期,能够规范地使用土地闲置税这笔资金。因为开发商买来土地囤积居奇已经司空见惯,需要规范这一调控手段。国土资源部公布全国620个楼盘调查情况地价平均占房价两成多本报记

  土地闲置费,不如改为收取土地闲置税。实行费改税,能够稳定地财政收入,能够稳定人们的预期,能够规范地使用土地闲置税这笔资金。因为开发商买来土地囤积居奇已经司空见惯,需要规范这一调控手段。

  国土资源部公布全国620个楼盘调查情况

  地价平均占房价两成多

  本报记者 于 猛 《 人民日报 》( 2009年7月27日 12 版)

  地价在房价中到底占据了多大的比例,一直以来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近日,国土资源部公布了全国620个楼盘地价房价相关数据。数据表明,所调查的620个案例中,销售房价最高为45000元/平方米,最低为1130元/平方米;地价占房价最低比例为5.3%,最高为58.6%,平均为23.2%。

  620个案例中,大多数地价占房价比例在15%—30%之间。620个案例平均为23.2%,其中该比例在30%以下的约占案例总数的78%。按案例所处地域划分,东部地区共有案例316个,地价占房价比例平均为27%;中部地区共有案例158个,地价占房价比例平均为21%;西部地区共有案例146个,地价占房价比例平均为18%。

  据了解,该项调查由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于今年5月底开始。调查范围为全国105个地价动态监测城市,调查方式为按照所在区位,分别抽取城市中心区、边缘区和过渡区的若干房地产项目,对象主要是2006年以来取得土地且已进入销售阶段(包括已售完)的商品房开发项目(部分房地产市场不够活跃的城市选取了少量2004、2005年取得土地的案例)。

  其中,调查的房价为商品房开盘时的平均售价,地价为土地出让时的楼面地价。此次测算案例的统一内涵为以招拍挂方式、“净地”形式公开出让的商品房用地。剔除毛地出让、协议出让等不符合要求的数据后,共得到有效案例620个。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土地从购买到开发销售,一般有2至3年时间,其间房价会随市场走势而变化调整。

  国土资源部中国土地勘察规划院地价所所长赵松说,这只是一次正常的政府信息公开。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信息更具体,汇总了620个项目的具体情况。

  据了解,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的全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始于1999年,监测城市覆盖范围由最初的6个城市拓展到105个城市,基于全国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重点区域主要城市的地价监测体系已基本建立。而地价监测工作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向公众提供专业的地价信息和分析。从2003年起,地价监测工作,每季度、年度都会公开地价状况及走势。同时,地价房价专题调查、房地产租价比调查等专项研究也已持续开展6年。相关成果每年都会在地价监测网站、报纸等公开媒体刊出。

  她说,其实,这些数据至少是告诉了人们一个基于调查的事实——地价究竟占了房价多大的比例,如果各个部门都能把掌握的数据公布出来,楼盘项目的成本构成也就清楚了,更有利于公众判断房地产市场的情况。除了一些正常的成本外,有些房地产开发商说,成本中有一部分是所谓的“灰色成本”,以此为高房价寻找借口,其实,如果真有“灰色成本”,也可以通过信息公开将其空间越挤越小,胆敢违法违规的人,也将不得不约束自己的行为。

  在这方面,现行的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应该是做得比较规范的。2007年,国土资源部发布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明确规定“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 土地出让前,出让年度计划、具体拟出让宗地的情况、规划指标等都要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拍挂的过程也是在公开的市场上进行的,招拍挂的结果则要求“在土地有形市场或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

  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那些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和开发土地不足的地方要及时地保证保障性和普通住房的土地供应。而且要督促开发商进行开发。如果开发商贯彻不力,要按照已有的规定一年不开发则按20%收取闲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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