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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的区别是哪些

2018-10-29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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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可以通过国家出让或者向转让者购买,那么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的区别是哪些呢?下面找法网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的区别是哪些?许多人对此可能不是很了解,下面找法网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定义: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通常是指城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一是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的占用、收益及处分权进行保护。二是对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这些权利进行限制和调节。

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的区别是哪些

  四、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区别:

  (一)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

  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二)行为性质不同

  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四)交易市场不同

  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的区别是哪些的相关内容。通过上文的介绍,想必大家了解到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对土地进行出让,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公民以及法人之间的土地使用权交易,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来我们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律师协助大家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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