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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2015-10-14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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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出让人)与土地使用者(受让人)就特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事宜所达成的、明确相互问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主要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出让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宗地号、 面积;

  (3)土地使用年期及起止时间;

  (4)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数额、币种、交付方式及时间;

  (5)交付土地的时间;

  (6)规划、市政设计要点;

  (7)项 目竣工提交验收时间;

  (8)市政设施配套建设义务;

  (9)使用相邻土地和道路的限制;

  (10)建设附属、附加设施的项目及义务;

  (11)违约责任;

  (12)当事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条款。出让合同应附上宗地图,作为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或条件是否可以变更?

  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者应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

  对确需改变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或条件的,应征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土地管理部门应与土地使用者以书面形式变更出让合同,重新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标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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