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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登记如何规定

2018-09-13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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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屋租赁登记是指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那么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登记如何规定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以供大家参考。

  在实践中,房屋租赁登记如何规定呢?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房屋租赁登记如何规定

  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对租赁双方的合同进行监证,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一)登记范围

  凡在城镇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房屋租赁登记如何规定

  (二)应提交证件

  1、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2、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

  3、房屋所有权证、国土证

  4、房屋租赁合同

  (三)办理程序

  1、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四)收费标准

  按年租金的2%收取租赁监证费,租赁双方各负担1%。

  二、房屋租赁登记的效力

  在中国,房地产登记是房地产权属取得和变动行为生效的要件,但房屋租赁登记是否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要件,学术看法却有争议。有人认为房屋租赁登记是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要件,有人则认为不是。笔者同意后一种观点。因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这里并没有规定,登记后租赁合同才生效,只是称“备案”。显然房屋租赁登记的主要目的是备案于政府部门,以便监督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也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所以,房屋租赁登记不是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要件,只是起到备案的作用。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如何规定的相关内容。总的来说,房屋租赁登记的管理机关是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屋租赁当事人首先向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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