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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家门口就能想怎样就怎样吗?

2012-12-11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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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咨询热线内容我姓刘,在东华小区已经生活了五年,对这里的环境很满意,和小区里的邻居们相处得也非常融洽。前不久,因为女儿要出差,为了照顾小外孙,我搬到女儿家居

咨询热线内容
我姓刘,在东华小区已经生活了五年,对这里的环境很满意,和小区里的邻居们相处得也非常融洽。前不久,因为女儿要出差,为了照顾小外孙,我搬到女儿家居住。
两个月后,当我再次回到家里时,我发现隔壁邻居门旁堆放了好多的杂物,使得整个楼道变得异常的拥挤,经询问才知道是新搬进来的住户。碍于情面,我也就没有多加计较。转眼半年过去了,新邻居家门前的杂物仍然没有要搬走的迹象。一天晚上,我老伴在出门时一不小心被堆放的杂物拌倒摔成骨折,至今仍住院治疗。事发后,我找到他们理论,可他们不但不接受意见,反而理直气壮地说:“我是在家门口放东西,碍着你们什么事了,要搬——没门。”看到对方如此不讲理,我非常气愤。
请问:在自家门口就能想怎样就怎样吗?

律师专线解答
听完您的这番叙述,我们也觉得非常气愤,不过您还是不要过于激动,应当保持一种平和的心态,采用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来解决问题。希望我们的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通常认为物业共用部位的所有权为全体业主共有,因此全体业主都有义务维护共用部位的整洁完好。每一个业主在使用共用部位时要考虑其他业主的利益,不能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在共用部位堆放杂物和垃圾,占用了共用的场所和楼道,妨碍了其他业主的使用,是一种不当行为。
对此,您首先可以向物业公司进行投诉。物业管理公司作为物业的管理者,在接到业主投诉或发现问题后,会按照物业管理合同或业主公约的规定处理,要求业主清理杂物、恢复原状、排除妨碍。在此还需强调一点的是,如果因为乱堆放杂物给他人造成伤害,其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症结所在
本问题的症结在于咨询者对共用部位的使用问题认识不清楚。

律师提醒与注意事项
为了保证住宅小区内良好的居住环境,维护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们要在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合同中对小区的居住环境做明确的规定,同时业主也要切实遵守公约的规定,在合法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不得侵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零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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