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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房陷阱

2012-12-11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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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二手房交易现在房产交易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因为二手房价格优势及较为完善的周边配套设施,很多人把目光转移到二手房市

  二手房交易现在房产交易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因为二手房价格优势及较为完善的周边配套设施,很多人把目光转移到二手房市场。然而,这也给了一些不法之徒带来了“商机”。购房不慎,不仅损失钱财,还落得一肚子气。那么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究竟会遇到那些陷阱,又该如何避免落入陷阱呢?记者采访了业内人士及律师,为购房者避免上当受骗提个醒。

  二手房买房陷阱多 买房需谨慎

  案例一:中介卖房赚差价 买方多掏3万5

  “中介提供的有些是虚假信息,谎称房主要价31.5万元,并要求我额外支付1万元作为中介费和税费、过户费。”近日,市民陈先生拨打晚报热线2821100反映,他是一名拆迁户,因为担心年后房子涨价,年前急匆匆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结果被中介多收了3.5万元,十分气愤。

  陈先生买房可谓神速:第一天相中房子并交定金,第二天签购房合同并全额支付房款。然而,却因此落入中介谋取巨额差价的圈套。

  陈先生说,今年1月29日,他相中位于城站路的一套二手房,中介发布的广告称该房86平方米、33.8万元。当天看房后,经讨价还价,陈先生接受了中介共计32.5万元的要价,其中31.5万元为房主要价,1万元为中介费和各项税费,当即支付6000元定金。然而,与中介签订购房合同时,陈先生惊异地发现,房产证上的面积仅有72.8平方米,比中介所说的足足少了13.2平方米。而且合同只是其与中介公司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陈先生称,因为急于买房,当时并没有过多跟对方理论。

  不过,2月22日领取房产证时从原房主了解到的秘密,却令陈先生惊呆了。原房主说,她只收到中介的28万元房款。“中介没有按《合同法》规定,向我提供卖主的真实信息,从而赚取了3.5万元的巨额差价。”

  案例分析:

  律师认为:中介公司隐瞒卖方的委托售价,故意谎报房价从而获取差价的行为构成欺诈。王先生可与中介公司协商返还房款差价3.5万元,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或者变更购房合同,请求撤销的,可同时要求中介方赔偿损失;请求变更的,可要求中介方返还房款差价。《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案例二:冒充房主卖房 骗得定金蒸发

  来柳经商两年的张先生最近碰上一件倒霉事,与人签下一份房屋买卖协议,没想到对方却不是房主,拿到他的万元定金后便人间蒸发了。

  去年,张先生在报纸上刊登了一条房屋求购信息,不久便接到一名女子打来的电话,说她在柳北区雀儿山二区有一套单位住房想出售。当天下午,张先生便去看了房,感觉这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不错,22万元的价钱也还可以接受。

  这名卖房的女子姓吴,她明确告诉张先生,自己并非房主,法律认可的房主是自己的母亲,但这套房子自己也出了钱,并与母亲签有相关协议,也就是说这套房子自己也有份,有权进行处置。

  在没有看到吴某与其母亲所签协议的情况下,张先生便贸然与她签下了房屋买卖协议。

  距离到房产局办理相关手续的日子越来越近,张先生多次催促,而吴某总是以“单位那边没有搞通”为由推脱。拖过规定时限,张先生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

  “不卖房子,把定金退还给我就行了。”为挽回损失,张先生退而求其次,并放弃了向对方追究“双倍返还购房定金”,却也未能如愿。[page]

  张先生去那套房子只见到吴某的老公,并得到令他绝望的答复:“我们已经离婚了,她在哪我不清楚,她的事与我无关。”

  在记者的协助下,张先生从邻居、社区、物业等的多方调查核实,终于得到一个确切消息:那套房子吴某的母亲已经卖给别人,近日已过户给新房主。

  案例分析:

  业内人士表示,在购房陷阱中,像张先生这样的例子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出卖人并未取得房屋的合法处分权。如果是通过正规中介公司购房,中介公司则会先为购房者把关,看这些出卖人是否具有合法处分权,房屋是否有被抵押、被法院查封情况等产权受限制的情况存在。而且,即使是不通过中介公司,张先生也应先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欲购买房屋的详细信息,再要求见到房屋所有人,请其证明是否有委托吴某卖房。

  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提醒,像张先生此例,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如果只支付了定金,协议未真正生效,只能获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同时还支付了部分购房款,哪怕是几千元,协议才生效,这种情况下,不仅可获双倍返还定金和购房款,还可以追偿该房屋升值的差价。而本案中的吴某并非房主,已涉嫌诈骗。

  案例三:请人假扮房主 收钱玩起失踪

  去年某月上旬,刘某看到一则二手房公司登出的售房信息,称胜利小区有一套两房一厅要出售。刘某与该公司的置业顾问周某联系后,周某安排刘某看房子。看房时,周某指着一名年轻男子说,这是房主的儿子,姓黄。刘某看过房后很满意,决定买下这套房。刘某与周某签了“认购合同”并交了1万元“认购金”给周某。

  之后,刘某把自己在跃进路的一套房子卖掉,准备买下胜利小区的房子。其间,周某多次以种种理由向刘某要钱办手续,刘先后给了4万元,但到了下旬,买房之事还没影子。刘某听说胜利小区马上要拆迁,又找到周某,称如果房子买不到,就把4万元钱还给他,周某拍着胸脯说一定搞掂,并拟了一份购房的合同草约,双方签字盖章。

  一个月后,刘某了解到胜利小区的这套房子早已被房主卖出去,再次找到周某,要求他对此事作出解释并退钱。周某又以种种理由推脱,后来还玩起了失踪。意识到被骗的刘某到向警方报了案。

  案例分析:

  业内人士称:此案中,置业顾问就是利用了购房者没有查实房屋所有人的漏洞。如果购房者能了解到谁是真正的房屋所有人,查看自称是家主的身份证,便可避免落入此陷阱。再则,一些购房者与中介公司置业顾问看房后,把钱直接交到了置业顾问手中。而作为正规中介公司,一般都有自己的独立财务。向购房者收钱都是通过中介公司的财务,而不由置业顾问经手,开出来的收据也盖有公司公章或公司财务专用章。

  业内人士还介绍,目前,一些正规的中介公司走银行资金监管方式,购房资金会直接通过银行在买卖双方中进行转移,而不是通过中介公司。

  如何避过购房陷阱

  选择正规的中介至关重要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其实不少人选择中介公司买房存在误区。一些人认为通过中介公司买房,仅是为了省去自己过户繁杂的手续,其实一家正规的中介公司不仅做到这些,还能帮助购房者避免不少购房陷阱。

  一个正规的中介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

  第一,中介公司一定是通过市住建委备案获得备案证的;

  第二,中介公司要有营业执照;

  第三,也是购房者最容易忽视的问题,那就是正规的中介公司要有独立的财务。

  要签订正规详尽的买卖合同

  签订正规的房屋买卖合同不仅能保障合同的有效性,使自己被法律保护,还能在产生纠纷时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是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所以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买卖双方姓名及身份证号必不可少,而且交易房屋不管有几个共有人,都应在合同上签名,即使其中有人无法签字,代签人也应该拿出被代签人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page]

  2.交易房屋的地址、面积、房产证编号及交易金额均要写明,付款方式、付款期限也必不可少。

  3.要列明交房时间、交房方式。

  4.要写明违约责任及合同生效时间。

  5.购买二手房还要注意房间内的附属物、附属设施,这些也可写入合同(协议)或在补充合同(协议)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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