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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陷阱如何避免?

2013-05-27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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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中,有些不良商家会利用买家的粗心大意或者求房心切的心理,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布置陷阱,等买家自己往里扎,那么,二手房陷阱如何避免呢?详细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导读: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中,有些不良商家会利用买家的粗心大意或者求房心切的心理,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布置陷阱,等买家自己往里扎,那么,二手房陷阱如何避免呢?详细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二手房陷阱避免措施有:

  1、查清房屋的“身份”。

  面对二手房中介公司花花绿绿的广告,消费者需擦亮双眼,本案中谢先生便是受到中介公司的广告诱惑,最终产生纠纷。购房者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二手房的房龄和面积。与新建的房屋不同,二手房的房龄十分重要,它直接决定了二手房的使用年限,这也是交易价格评估的重要依据。至于房屋的面积,购房者应实地考查,对于房屋实际面积与广告标明的面积有明显差距的,购房者最好能实地测量,以避免签订合同后因房屋面积缩水而引发纠纷。此外,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权利凭证,它既是卖方出售二手房的前提,也是买方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标志。二手房的面积、房龄、是否存在抵押等情况都记载在房产证上,故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前须仔细查看房产证。

  2、请评估机构做“帮手”。

  影响二手房的交易价格有很多方面因素,包括房屋新旧程度、房屋坐落位置、周围环境、交通是否便利等,这些都使得二手房的交易价格较难确定,购房者最好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估价,以作为交易价格的参考。购房者在选择评估机构时应选择资信等级高、信誉好的评估机构,并查看评估机构的经营资格证书和等级资格证书,尽可能多地了解一些评估机构的情况。

  3、要注意公开透明。

  二手房交易的最后程序是过户登记,二手房买卖合同以产权过户登记为生效要件。房屋买卖属于特定的买卖,与其他一般物的买卖不同,国家对房屋的买卖有相关的规定。买卖双方不仅要遵循一般的买卖规则,同时还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另外办理特定的手续。根据国务院《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卖方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买方须持购买房屋证明信和身份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私买私卖城市私有房屋。未经办理登记手续,私下买卖房屋的行为是不被法律所保护的。”

  4、定金支付须谨慎。

  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中介公司常要求购房者支付定金,其性质为订约定金。依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三)项地规定“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即“定金罚则”,如果购房者不签订购房合同,则丧失定金返还请求权。因此,购房者须了解各方面情况确定购房后,谨慎地支付定金。

  消费者在购买二手房时,需对二手房进行实地查看,注意房屋面积大小、房龄、房产证记载事项,综合各方面因素协商出较合理的交易价格,在确定购买后才签订委托购房合同并支付定金。

  禁止销售的二手房类型: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而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3、处于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4、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5、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6、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8、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根据房改有关政策,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

  小编提醒:

  买房不是一件小事,需要花费一个普通家庭的大部分资金,所以,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须谨慎,以防钱房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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