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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总承包合同吗

2019-10-09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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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般情况下,施工单位即承包方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发包方完成一定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而建设单位或发包方及时验收工程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就是建设工程承包合同。那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总承包合同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总承包合同吗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又称“基本建设工程承揽合同”。是指中国合同法上的概念。

  总合同与年度合同。施工期在1年以上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已批准的总工程项目与施工单位签订总合同(或总协议书),然后再根据年度建设计划签订年度合同。

  ②总承包合同与分承包合同。一个建设项目需由几个施工单位(或勘察设计单位)共同施工(承包)时,建设单位就全部工程与一个主要施工单位签订总合同,总承包人再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签订分承包合同。总承包人就整个工程向发包人负责,分承包人就其所承包工程向总承包人负责。按经济合同法规定,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等工程,也可由几个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分别签订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总承包合同吗

  二、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①为对方按期施工作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发包人除按规定向对方交付施工图和有关施工的技术资料外,要做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障碍物拆除和领取建筑许可证等工作;

  ②按双方商定的分工,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建筑材料和设备;

  ③及时进行验收工程、单项工程和全部工程的验收工作;

  ④按期交付工程价款或报酬。

  三、发包方违法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除工程日期得予顺延外,还应偿付承包方因此造成停工、窝工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3)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修改设计,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4)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自己承担责任。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或付工程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总承包合同吗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在中国,因勘察设计或建筑、安装工程任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基本建设承揽合同是承揽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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