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第六章重点解析(5)

2012-12-12 02: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建筑工程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建筑工程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第四节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确定及鉴定验收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确定一般处理原则是:正确确定事故性质,是表面还是实质性、是结构还是一般性、是迫切性还是可缓性;正确确定处理范围,除直接发生部位,还应检查处理事故相邻影响作用范围的结构部位或构件。

  第四节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确定及鉴定验收

  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确定

  一般处理原则是:正确确定事故性质,是表面还是实质性、是结构还是一般性、是迫切性还是可缓性;正确确定处理范围,除直接发生部位,还应检查处理事故相邻影响作用范围的结构部位或构件。其处理基本要求是: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原则。

  (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类型

  1.修补处理

  2.返工处理

  3.不做处理

  通常不用专门处理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不影响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

  (2)有些质量问题,经过后续工序可以专门处理。

  (3)经常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

  (4)出现的质量问题,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然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二)选择最适用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辅助方法

  1.实验验证

  2.定期观测

  3.专家论证

  4.方案比较

建筑工程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9149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建筑工程纠纷律师团,我在建筑工程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