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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协议书陷阱及防范

2016-09-09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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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产中介作为房地产交易市场中提供服务一方,有时为了赚取更多的费用,采取一系列坑蒙拐骗的手段,如提供无效的协议书、假紫不知情、态度强硬等,面对各种陷阱手段,作为消费者该如何防范呢?本文为您介绍。

  一、房屋中介协议书有哪些陷阱?

  1、中介协议书中的透明骗术——假“开放”真“蒙人”

  协议内容: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均为房主通过电话得知的情况,乙方自己与房主联系见面看房。本公司不设专人陪同,免去中间环节带来的不便,开放客户与房主沟通。

  这看起来似乎很透明,避免了“房托儿”,但实际上房屋中介提供的很可能是虚假信息。“他们最常见的方法是刊登一个价格明显低于周边房价的房源广告,消费者指名要这个房后,他们当着消费者的面拨通房主电话,让双方通话,然后向消费者收钱。但消费者事后不是找不到房主,就是房主称房屋已经租出去了。”

  2、中介协议书中的虚伪骗术——提供无效协议书

  协议内容:一周之内找不到合适房屋,应向乙方退款。

  对这种协议书,不法中介会找出“管公章的人今天不在”等理由,拒绝盖章。一旦一周之内找不到消费者满意的房源,不法中介则拒绝退款。

  3、中介协议书中的霸王骗术——中介假装不知情

  协议内容:如果乙方对所提供的房源信息不满意,或因其他原因未能与房主成交,可多次来本公司查询新信息。但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超出协议所示方位的查询,所付信息费不退。

  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而且还带有欺骗色彩。任何消费者都不会在成交后还不停地查询新房源,所谓“协议所示方位”,不过是当时双方的口头协议。

  4、中介协议书中的无赖骗术——态度强硬退款磨蹭

  一旦各种手段使尽,消费者依然要求退款,这时不法中介会采取耍赖的方式。

  对于消费争议,工商、消协部门只有调解的权限,并不能强制要求经营者退款。不法中介就是摸准消费者不愿为区区几百块钱上法院的心理,才有恃无恐。

  5、中介协议书中的狡猾骗术——设法骗取协议书

  即使消费者字斟句酌地签订了一份可以保护自己权益的协议书,也盖上了中介公司的公章,但还是没找到合适的房源,前来退款。这时不法中介更加黑心。消费者前来退款,中介公司态度非常友善,等消费者再来取退款时,不法中介便称没有协议书和收据不能退款。

  二、该如何提防中介陷阱?

  1、查看该公司是否具备该市房地产管理局核发的资质证书。

  2、对待协议文本和发票,必须查看公章是否清楚,如不相符,请您不要签字,并及时谢绝服务。

  3、对协议书中的一些关键条款,有疑问或者含义不清时,请您勿轻信公司工作人员口头所说的各种承诺和诱人动听的言辞。如果需要补充一些条款,一定要落实在文字上。

  4、按协议约定提出退回押金的合理要求时,先拿回押金再交证据,必要的时候,事先准备好复印件。

  综上所述,生活中存在着许多被不法中介欺骗的现象,尤其是在签订房屋中介协议的这个阶段,比较容易产生纠纷。从上文可知,签订中介协议是暗藏着巨大的风险的,协议中有些条款看起来是透明的,实际上也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这类情况,对于普通人来说,是很难去识别的,所以为了避免今后纠纷的产生,建议您在签订这份合同时,可以找律师帮忙分析一下里面具体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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