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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变更?

2015-09-07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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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预售合同属于买卖契约,契约订立后预购人要求变更合同买受人姓名属单方变更契约条款,并由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行为。一般认为签订了预售合同之后是不能变更的,但是特殊情况下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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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可以变更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范私下交易行为。

  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变更预购人,包括:

  (1)法院判决、仲裁机构裁决房屋转移的;

  (2)继承或遗赠;

  (3)离婚;

  (4)夫妻之间更名;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办理预售合同备案变更后,房管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当事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发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变更登记表。

  二、如何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变更?

  (一)受理、审查

  提交材料:

  1、因法院判决、仲裁机构裁决房屋转移的,受让方可以单方办理预售合同变更备案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

  (1)商品房预售合同变更备案申请表(原件);

  (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复印件);

  (3)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2、因继承、遗赠发生房屋买受人变更的,由继承人、受遗赠人办理预售合同备案变更手续并需提交下列材料:

  (1)商品房预售合同变更备案申请表(原件);

  (2)继承权公证书(复印件)或接受遗赠公证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

  (3)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3、因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发生房屋买受人变更的,财产归属方可以单方办理预售合同变更备案手续;协议离婚的,由双方共同办理预售合同变更备案手续,并需提交下列材料:

  (1)商品房预售合同变更备案申请表(原件);

  (2)离婚证明(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原件(协议离婚的)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的);

  (4)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房产处分人的授权委托书需公证;

  (5)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6)预购房屋已办理了贷款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变更的书面证明(原件)。

  4、夫妻共有的房屋,夫妻之间变更名称的,由夫妻双方共同办理预售合同变更备案手续并需提交下列材料:

  (1)商品房预售合同变更备案申请表(原件);

  (2)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和更名申请(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

  (4)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买受人的授权委托书需公证;

  (5)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6)预购房屋已办理了贷款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变更的书面证明(原件)。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须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审查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告知人员。

  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告知人员。

  时限:即时

  (二)决定、告知

  标准:同受理、审查标准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申请事项作出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准予变更备案的,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变更备案登记表》,并送达申请人。

  不予变更备案的,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时限: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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