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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巴南区李家沱组团M标准分区龙州湾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2019-06-22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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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市规划局:你局《关于报请审批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组团M标准分区(龙州湾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渝规文[2005]15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巴南区李家沱组团M标准分区(龙州湾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二、巴南区李家沱组团M标准分区(龙州湾新区)控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组团M标准分区(龙州湾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渝规文[2005]15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巴南区李家沱组团M标准分区(龙州湾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巴南区李家沱组团M标准分区(龙州湾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位于巴南区鱼洞街道和花溪镇辖区范围。北以上界高速公路为界,南至220千伏珞璜—走马羊电力线,西以长江为界,西北至重庆长江机床厂,东以渝南大道为界。同意其规划功能集居住、商贸、办公、休闲度假为一体,具有滨江山水特色的综合性片区。

  三、同意该规划确定的总用地面积542.67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524.41公顷(居住用地190.66公顷、公共设施用地60.08公顷、工业用地19.70公顷、道路广场用地115.87公顷、对外交通用地5.37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25.38公顷、绿化用地107.35公顷);水域及其他用地18.26公顷。规划总人口7.80万人。

  四、在下一阶段规划设计中,要根据该规划确定的控制原则和各项技术指标编制专业规划,搞好城市景观设计;认真分析土地经济价值及区位级差,保证公共设施、道路、市政设施、绿化用地;搞好交通规划,分级布置道路系统,注重路网与各地块的衔接,以便形成良好的交通网络;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加强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1]39号)有关要求进行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加强规划区内生态环境、沿江景观的保护,规划区内“三废”必须组织达标排放。将该片区建设成为集居住、商贸、办公、休闲度假为一体,具有滨江山水特色的综合性片区。

  五、严格执行本批复。请你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保证各项规划要求得到落实。若需变动,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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