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2005年征地新政策出台前有关问题的请示》(江北国土资源文[2005]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国务院国发[2004]28号决定出台后,国土资源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我市也分别以市政府或市有关部门转发或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
二、请你区在实施征地和征地前期工作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国务院28号决定和国土资源部及市有关配套文件政策办理。
三、关于市人民政府令[1999]第53、55号有关内容的修订工作正在论证中,何时颁布实施,尚无定时,不能以等修订意见批准颁布为由,影响征地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