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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年限的通知

2019-05-31 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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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沪公积金(2001)13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为推进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发展,促进本市房地产二、三级市场联动,经研究决定,自2001年2月15日起,二手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额度由按房价的50%调整为按70%计算,贷款年限由最长

沪公积金(2001)13号

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

  为推进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发展,促进本市房地产二、三级市场联动,经研究决定,自2001年2月15日起,二手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额度由按房价的50%调整为按70%计算,贷款年限由最长不超过10年调整为15年,最高额度10万元不变。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处室联系。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ОО一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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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规定,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规定是怎么样的?
1、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当月缴存额×当前至法定退休年龄的总月数+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2。 2、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必须连续缴存满12个月的公积金,且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缴存状态正常(欠缴1个月以上的不受理贷款)。 商品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能超过总房价七成,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契税单价的六成。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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