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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套房5年落一次户

2019-05-28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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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南京市每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5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

 

  很多外来人都希望在南京购房落户,很多本地人口也想通过换房为孩子获得一个好学区。但是,由于绝大部分购房者对于户籍政策不熟悉,导致在很多二手房交易中出现了很多的烦恼。

  同一套房5年内

  不能落两次户

  ■案例:5年前,金某和丈夫在江宁一小区买了一处80平方米的新房并落了户。随着孩子慢慢长大,金某又在龙江附近一小区看中了一处110平方米的二手房,小区门口就是幼儿园,只要有户口就能上。卖方非常痛快,收到房款之后就协助金某办理好各种手续,并迁出了户口。金某兴冲冲地拿着相关材料到派出所迁户口,结果被兜头浇了一盆冷水。原来金某原来的户口在江宁,不算南京本地户口,要在龙江的二手房落户就得按照外地人落户政策执行,这原本倒没什么,关键是,这套房在3年前原房主已经落过一次户口了,按照规定5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外地落户政策。金某想要落户还得等2年。而女儿9月份要上幼儿园,怎一个烦字了得。

  ■提醒:南京市鼓楼公安分局户政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江宁、江浦、六合的户口按现行政策还不能与主城区户口通迁。这意味着,住在这些地方的市民如果想把户口迁到主城区,必须在主城购买6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才行。另外,根据《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南京市每套商品住宅房 (含二手房)5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

  卖唯一住房前要

  想好户口去处

  ■案例:刘某忠早年来宁就在城南买下一处住宅,并在南京落了户。今年上半年,由于做生意需要一笔启动资金,他就把城南的房子卖了,反正单身一人可以租房居住。由于买方也是一对即将结婚的外地小年轻,在签协议的时候特地与刘某忠约定要在付款一月内迁走户口,他们要尽快落户。刘某忠以为可以将户口落到原住房所在地的社区集体户口,就毫不犹豫地签了协议。结果,去迁户口时却发现,社区集体户口不是所有没处落户的南京人都可以落。

  ■提醒:南京市鼓楼公安分局户政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挂靠社区集体户口并非人人都可以,不但要证明自己在南京无固定居所,还要证明自己确实没有能力买房,像刘某忠这样明明卖了一套房手头是有资金的,是有买房的客观条件的却不买房,一般很难通过审批。“作为一个具备民事能力的成年人,在卖房前肯定要考虑好自己的户口去向问题,做好规划。”户政中心工作人员强调,要是南京本地有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还好办一点,确实证明自己无房可以将户口迁入直系亲属的房子。

  碰上户口“老赖”很烦

  ■案例:去年9月,安徽人谢某挑好了一套鼓楼区的二手房,在签订协议的时候谢某还多了个心眼,除了截留2万元尾款之外,还约定卖方在2个月内将户口迁走,否则要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卖方也爽快地答应了。谁知时间一天天过去,卖方的户口一直没有迁走,据卖方说是没有地方迁,也赔偿了谢某1万元的违约金。只是钱虽然给得痛快,户口还是不动。

  ■提醒:南京苏源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王某指出,卖方有义务将所售房屋内的户籍迁出,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是目前没有法律规定卖房者必须迁出户口。如果原房主不迁,买房人可以到房屋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反映,但公安部门也只能说服动员,实在不迁,公安部门也没有办法。走法律诉讼途径也将面临执行难的问题。因为户口迁移问题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仅以户口为由起诉,法院一般不受理。

  王某建议,在约定违约条款时要严谨,除了约定违约金之外,还要将户口作为解除合同的条件,一旦户主户口不按约定迁出可以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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