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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半夜被人拉走扔荒郊 回去时房子已被夷平

2019-05-27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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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0月16日凌晨3时20分,在樱桃沟附近的一条小路上,腿脚有残疾的李付俊被人从车上丢了下来,无法回家,路过的年轻人发现了他。李付俊称,约3个小时前,在郑州市人和路与航海路交叉口,他的铁皮房提前9个小时被强行拆除,而他自己则被塞上一辆灰色小厢货车。对此,参与

  10月16日凌晨3时20分,在樱桃沟附近的一条小路上,腿脚有残疾的李付俊被人从车上丢了下来,无法回家,路过的年轻人发现了他。

  李付俊称,约3个小时前,在郑州市人和路与航海路交叉口,他的铁皮房提前9个小时被强行拆除,而他自己则被塞上一辆灰色小厢货车。

  对此,参与强拆的郑州市二七区执法局淮河路执法中队武队长称,他不清楚是谁把李付俊丢在那了。

  惊魂之夜

  零时许

  突然来了一群便衣,把他塞进车里

  10月17日下午4时左右,李付俊坐在郑州市人和路6号院的门卫室内,他右边的裤腿,从下到上完全撕开了。左腿膝盖下面,硬币大小的伤口已快结疤,血迹变成深红色,脚踝处还有两处淤痕。

  “这都是淮河路执法中队的人打的。”李付俊称。

  在人和路与航海路交叉口,李付俊建了一个铁皮房,“我承认,铁皮房没办手续,是违章建筑。”他说,10月16日零时左右,他正在房内休息,突然来了四辆车、二十几个人。

  李付俊说,这些人身穿便衣,一开门,就有四五个人冲过来,“有两个人扭着我的胳膊,还有一人摁着我的头,往一辆灰色的小厢货车里塞。”

  “他们对我拳打脚踢,让我低头。我说我没犯法,为啥低头?” 李付俊说,他不想上车,但后面有人踹了他一脚,前面有人拽着,把他强行塞进了车里。

  凌晨3时20分

  车绕来绕去,最后把他扔“沟”里

  接下来的3个小时,李付俊说,他备受煎熬。

  “当时车上共5个人,一个司机,还有一个人坐在副驾驶座上,我在第二排,被两个看上去有点胖的人挤在中间。”李付俊说,他心里很害怕,一直在哭,求他们把他放了,但一哭他们就往他头上打,“一个人还威胁我说,老实点,再不老实弄死你。”

  他回忆,接着,这辆小厢货车拉着他在路上绕弯,绕来绕去。

  最后,车停在路边,一个人下了车,问要不要“解手”。“我说不要,但是他硬是把我拽下来了。”接着,他们扬长而去。

  李付俊看了下手机,时间是凌晨3时20分。他回忆,那是一条小路,两边都是沟,四周黑洞洞的,路边一个弧形牌子上,隐约可以看到“樱桃沟”三个字。

  凌晨3时40分

  遇好心路人,他被送到能打车的地方

  “我是个残疾人,腿脚不方便,他们把我扔下,我一下子就蒙了,连报警都忘了。”李付俊说,“我想回家,但路上根本没车。”

  庆幸的是,约20分钟后,迎面过来了几个年轻人。

  “其中有两个人问明了情况,骑着电动车把我送到了郑州交通职业学院附近。”李付俊说,他又花了15块钱打车才回到市里。

  凌晨5时许

  终于回到家,铁皮房已被夷为平地

  10月16日凌晨5时左右,在住处附近,张迷接到了丈夫。

  “老天爷,我一看他浑身弄得不像样,张嘴就哭了,真是一辈子没出过这种事。”张迷在叙述丈夫的遭遇时,忍不住哭了。

  此前,丈夫曾给她打了电话。“但我当时脑袋里一片空白,完全不知道该咋办。”张迷说。

  而当李付俊回去时,他的铁皮房已被推平,拆迁的人已离去。

  目击群众

  “他裤腿都撕裂了,浑身上下都是土”

  家住樱桃沟附近的年轻人邢亚莎向记者证实,当天凌晨3点多,他们确实在侯寨乡西胡垌村西南绕城高速公路附近遇见了李付俊。

  那里距离执法地点的直线距离约16公里,按照李付俊描述的路线,据估算,他被人带着开车绕了将近30公里。

  邢亚莎说,15日晚上,她和4个朋友一起去网吧上网,16日凌晨,他们从网吧出来,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李付俊。“当时,他光着脚,裤腿撕裂了,浑身上下都是土,看上去非常狼狈。” 邢亚莎说。

  “李付俊对我们说,他不是逃犯,是被什么执法的人带过来丢到这儿了,让我们把他送到能打车的地方。”邢亚莎称,随后,自己的朋友王留波和另外一个人从家里骑出电动车,把李付俊送到了郑州交通职业学院附近。

  当事人说

  打算自行拆除违建

  谁料提前9小时强拆

  李付俊今年46岁,1991年在北京打工时,从工地的脚手架上摔了下来,导致双脚脚后跟粉碎性骨折,脚趾不会动,右脚不会打弯,终身残疾。

  “我母亲瘫痪,还要供两个孩子上学,生活很拮据。”李付俊称,约两个月前,他在人和路和航海路交叉口搭建了一个约5平方米的铁皮房,靠修理自行车养家。

  10月14日,一纸编号为第2557号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发到了他手中,上面称,李付俊因“擅自搭建临时商亭”,需要在2010年10月16日9时前限时自行拆除。落款是“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李付俊说,15日下午3时,他找好了人,准备在16日早上拆了它,为此,他当晚就睡在铁皮房内。

  对此,人和路6号院的环卫工李二旺予以证实:“他(指李付俊)15号下午3点多就和我说好了,让我16号上午8点去帮他收拾东西,准备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之内把摊子撤了。”

  但没想到,强拆行动提前9个小时开始了。李二旺说,他当天早上7点多见到李付俊时,铁皮房早被夷为平地。

  疑点多多

  1.执法过程中拳打脚踢?

  执法中队:强拆了,但没打人

  据李付俊说,当晚他遭到拳打脚踢。

  二七区执法局淮河路执法中队武队长承认,10月16日凌晨零时多,执法中队和淮河路办事处市政科的工作人员参与了对李付俊的执法,拆了违章铁皮房。

  但武队长否认执法人员对李拳打脚踢。

  2.为啥半夜提前强拆?

  执法中队:担心吊车白天造成拥堵

  对于行动提前,武队长解释,强拆需要使用吊车,白天的时候吊车停在路上会影响交通,因此,才在夜间展开了行动。“李付俊对这次执法行动很不配合。”武队长说。

  “李付俊的亭子没有任何手续,当下就可以拆了。”武队长称,为了给他搬东西的时间,因此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page]

  3.为何把人“送”到樱桃沟?

  执法中队:不清楚这是谁干的

  “为何把李付俊送到樱桃沟?”记者问。

  “这个我不清楚。当天晚上是联合执法,还有淮河路办事处市政科的人。”武队长称。

  “执法队的人没参与把他拉到樱桃沟吗?”

  “没有。”武队长回答。

  “你确定没有吗?”

  这时,武队长陷入了沉默。随后,记者致电淮河路办事处,一位闫姓女工作人员称,执法中队和市政科在一个办公室办公。“市政科没有执法权,要是联合执法,也是以执法中队为主。”闫女士说。

  律师说法

  如果确有此事

  执法人员构成违法

  对此,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李华阳律师认为,既然二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下发的责令改正通知书上已经规定了拆除期限,那么,如果没到指定时限,就不能进行强拆。

  “相关执法人员的行为,是对政府公信力的一种损害。” 李华阳称。

  另外,他认为,如果真如李付俊所说,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对其进行了殴打,并把他拉到了樱桃沟,这就涉嫌侵犯了李付俊的人身权利,执法人员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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