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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房子冒出两个主人!房产证VS安置协议

2019-05-27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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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套房子,突然冒出来两个主人。一个主人说,签了合同、付了房款、办了房产证;另一个主人说,住了10多年,有安置协议,还有法院判决书。长沙市民廖晋(化名)在马王堆新桥小区汉城新村买了一套房子,但输了一场关于房屋所有权的官司。主人A:新房已经被人出租廖晋本

 

  一套房子,突然冒出来两个主人。

  一个主人说,签了合同、付了房款、办了房产证;另一个主人说,住了10多年,有安置协议,还有法院判决书。

  长沙市民廖某(化名)在马王堆新桥小区“汉城新村”买了一套房子,但输了一场关于房屋所有权的官司。

  主人A:新房已经被人出租

  廖某本打算把家人接到新房子里过年,“估计办不到了”。他说,2年来,房门钥匙一直在别人手上。

  2008年初,廖某看中了马王堆新桥小区“汉城新村”K5栋514室。“当时的开发商明程公司告诉我,这是安置新桥村拆迁村民的过渡房,几个月后他们就会搬走。”廖某一咬牙支付了20多万元房款,当年2月1日从长沙市房产局拿到房产证。

  拿到房产证没几天,廖跟着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去看新房。让他吃惊的是,屋里已经住进了人。对方说:“是房东租给我们的”,还出示了租赁协议。

  廖在协议上找到房东余某德的电话,余的回答是:“你被开发商骗了!赶紧去找他们。”廖某想,这件事背后有“文章”。

  主人B:1994年的安置房未办产权证

  余某德是新桥村村民,他告诉廖某,他从1994年起居住K5栋514室至今,“当时改造浏阳河堤坝,对新桥村进行拆迁,‘汉城新村’是开发商给我们修的安置房。”

  1998年2月28日,余某德与开发商签订了《大堤私房拆迁安置协议书》,协议规定产权登记由华城公司负责统一办理。“但开发商一直没给我办产权证,不然不会有这么多麻烦。”余某德说。

  让廖余两人都头疼的是,华城公司在2005年初因经营不善破产,被湖南明程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华城公司更名为明程国际房地产开发公司。廖某说,他从明程公司手里买房时,并不知道开发商有变更,更不知道余某德曾经签过安置协议。

  2008年10月,廖某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要求余某德退出安置房。从这时起,他四处搜集证据,证明自己对这套房子的所有权。

  2009年7月,余某德也向芙蓉区法院递交诉状,要求确认廖某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明程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即原华城公司)履行为他办理房产证和国土使用证的义务。

  知情人士:开发商的转卖导致矛盾

  2009年12月21日,法院判决,认定余某德有权追回房屋所有权,要求明程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30天内为余办理相关证件。

  判决让廖某很郁闷:“我交了钱,办了证,为什么房子是别人的?”余某德也很郁闷:“住了10多年的房子,还在为所有权争执!”

  记者联系了明程投资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曹某春,他是原华城公司工程部经理。

  曹说:“本来房子是华城给村民的安置房,但2005年4月11日,华城把房屋转让给了明程。”这一转让,包括余某德在内的村民都不知情。接下来,明程将属于余某德的安置房卖给了廖某。

  “法院判了要为村民办房产证,但已经好几年没人理会这个事了。”曹某春说。

  记者了解到,马王堆街道办事处正在协调此事。“芙蓉区政府、长沙市政府都很重视,一直在想办法。”马王堆街道一名工作人员说。

  【评论】

  一女两嫁的房地产公司该当何罪

  作者:晓某

  房价的一路飙升,是房地产的一个奇景。在这个蔚为大观的奇景背后,关于房子的奇事,越来越多。

  关于房子的奇事,去年在闾巷市井之间,酿就了一部《蜗居》的传奇。所有关于房奴的奇事,织成了一部热播电视剧的洋洋大观,地下情人,官商勾结,忍辱负重的点点积累,城市的人们背负着房子蜗行,但这寄予一生期望的东西,也还有欺骗我们的时候。

  2008年初,廖先生花了20多万元在马王堆新桥小区买下了K5栋514号房子,房款已付,合同已签,房产证拿到手近2年,但就是住不进去。因这套房子早就名花有主,房主余某德,新桥村村民,“当时改造浏阳河堤坝,对新桥村进行拆迁。‘汉城新村’是开发商给我们修的安置房。”1994年,余就住了进来,1998年2月28日,余某德与开发商签订了《大堤私房拆迁安置协议书》,规定产权登记由开发商统一办理。但在廖先生买房时,“开发商明程公司告诉我,这是安置新桥村拆迁村民的过渡房,几个月后他们就会搬走。”

  古代的拍案惊奇,是包办婚姻中的一女两嫁,那是人神共愤的事,现代的拍案惊奇,怕就是这一房两卖了。为此,廖先生与房主余某德打起了官司:廖先生要求余某德退出安置房;余某德要求确认廖先生与湖南明程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

  法院的判决支持了余某德的请求,但双方却为此十分郁闷,因为无论什么结果,这都是一件让人无法愉悦的事情。让人再度拍案惊奇的是,两人争产权而火中取栗,始作俑者的开发商,倒是置身事外,隔岸观火。尽管时过境迁,当初的开发商华城公司已被湖南明程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更名为明程国际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明知房子为安置房的情况下,一女两嫁,既是对房主产权的极其不尊重,又是对消费者的明显欺诈,既无视法律,又视消费者为鱼肉,如此欺人太甚,在处理过程中,为何当事双方与相关职能部门,都对此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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