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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外来工可申请保障房

2013-04-18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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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佛山禅城区从4月1日起受理保障房申请,新就业职工、引进人才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需由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统一向单位所在地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个人申请将不受理。

  昨日,广东佛山市禅城区发布通告称,将于 4月1日起受理2012年度保障房申请。除符合条件的户籍家庭外,新就业职工和引进人才以及具备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也可申请保障房。

  禅城区保障房分为廉租房、租赁型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等3类。此前,禅城的保障房体系仅面向本地户籍家庭。而根据年初公布的《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除了本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禅城区公租房还将提供给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和引进人才。

  其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技师等专业人才,大学及以上学历且毕业不满5年的非禅城户籍新就业职工和引进人才,如果满足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已在该区建立社保账户,并在本地缴纳税款等条件,可申请公租房。而其他外来务工人员,如根据佛山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相关规定达到60 分,且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禅城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9176元),家庭人均财产总额低于7万元,并在禅城无私有房产且用工单位未安排住房或未租住公房,也可提出公租房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本地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如要申请保障房,需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而新就业职工、引进人才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需由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统一向单位所在地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个人申请将不受理。

  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常务副局长刘某诚介绍说,截至去年底,禅城已解决了2007年登记在册的3900多户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今年将重点解决 2010年、2011年登记在册的约900户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去年禅城已开工建设3880套保障房,今年还将再建2600套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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