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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不开发票 武汉房东逃税

2019-05-28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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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据武汉市房管部门介绍,据去年摸底调查不完全统计,显示武汉市有近40万套房屋出租,但主动登记的仅有2.5万户,其余都在和房管部门玩“隐身”,更别谈交税了。

  罗先生是深圳一家软件公司武汉负责人。最近,总部派了位技术人员来汉指导,需要租用一套两室两厅的房子,公司承诺报销房租。从10月9日起,他在鲁巷附近看了华乐花园、紫菘花园等多个小区,选定多套合适的房子,可见了10多位房东,均被告知只能开收据,没有发票。而没有发票,就不能报销。“房子俏得很,你不租算了。反正我们从没开过发票,也没有发票。”一朱姓房东说。他又问其他房东,大多是这样的态度。至今,他也没租到一套“有票”房。

  今年3月15日,武汉市正式实施《武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房屋出租户出租房屋必须进行登记备案,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逾期不办,将面临严厉的经济处罚。但至今,每天只有30户左右房东主动登记备案。

  “因房东们主动纳税意识弱,房屋租赁税征收的难度相当大。”武汉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为此,武汉市特地建立了零散税协税网络试点。

  武汉市房管部门介绍,据去年摸底调查不完全统计,显示武汉市有近40万套房屋出租,但主动登记的仅有2.5万户,其余都在和房管部门玩“隐身”,更别谈交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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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房发票难求折射租房税费难收

  罗先生租房难索发票的情况在武汉并不是个例。房东和中介为何谈“票”色变,不愿意开具发票?房屋租赁备案和租赁税的征收情况如何?10月18日、19日,记者专门为此进行了调查走访。

  房东不给发票只怕“留记录”

  罗先生说,他们卖给客户的软件,无论多少钱,都会主动开具发票。但他碰到的武汉房东都不愿开票,让他很不理解。

  按照罗先生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上光谷的一位房东朱先生。朱先生说,他家有两套房屋出租,每年房租收入有5万多元,从来没缴过房屋租赁税。他认为地税和房管部门不可能摸清所有房东的情况,而如果答应朱先生要求前去索发票,无疑“自投罗网”。争取到这一个客户,以后被盯上,有了备案,永远都得交税。他认为,房子是自己私有财产,租房不交税是正常的,如果房管部门的登记和税务部门的征税联合,唯一逃掉这笔税的方式就是让租赁行为变得更隐秘。

  不开发票成租房市场潜规则

  据了解,租房者多是来汉务工人员和学生群体,他们大多表示,从未索取过发票,因为一则“要发票也无处报销”;其二“开发票就得交税,不管这部分钱是中介还是房东出,最后都会转嫁给租房者。”这不是更加加重了租房者的负担吗?租住在陈家湾的小魏是位研究生,今年刚毕业找到工作。她说,她听说过房屋租赁税,但她更明白“羊毛出在羊身上,只要房东交税,一定会提高租金。”因此,索取发票不仅对租房者没有好处,反而是增加了生活成本。如今,房租是靠市场调控的,她本来工资就不高,房东如果涨价,物价部门也无法监管,吃亏的还是她。

  在一家知名房屋中介上班的小高告诉记者,不开发票早就是租房市场的“潜规则”,自实行房屋租赁备案以来,他的一些出租房屋的客户已经警告他不许把信息外泄了。

  武汉出租房“隐租”严重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场监督处科长屠浩文介绍,今年“十一”以后,武汉市在13个区建立了流动人口和住房出租管理站,根据社区了解情况,再进行上门登记备案。启动10多天来,几乎每天有30户会进行房屋出租的登记备案,房东们依法纳税的意识还需要普及。

  记者昨走访了江汉区万松街青松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专门负责登记备案的协管员王素珍大姐向记者诉苦,登记备案工作太艰难了,能收集上来的资料完全是靠两条腿和一张嘴皮子磨出来的,几乎没有房东来社区主动登记。

  无奈,她们只得每家每户上门摸底调查。有的房东开门刚问明来意,直接“啪”一声关门送客,吃了多少回“闭门羹”,王素珍已经不记得了。还有一些房东知道要进行备案登记,就和租户商量:有人来问或查,只说是房东的亲戚暂住的,租户对此倒十分配合。她们只得问到房东电话,一遍遍讲解登记备案的相关政策,有些法律意识强的房东能做通工作主动备案,也有很多房东干脆顶一句:“我人不住武汉,有本事你们来找。”

  最累的一天,她们爬了四五十层楼梯,只做通一户房东的工作,但她们仍然觉得“很有成就感”,毕竟还有很多次都是“白跑了”。

  主动备案的不到十分之一

  “出租房登记备案制度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了,但至今武汉登记备案户仅为25000户,而去年摸底的房屋出租户有40万户,主动登记备案的不到出租户总数的十分之一。”屠浩文说。

  40万出租户只是个粗略统计,记者了解到,武汉流动人口去年登记的就有241万,加上城市化建设进程中,今年33个城中村拆迁过渡户、学校周边的陪读户,都需要租房。40万户显然无法满足如此庞大的租户市场,可想而知还有多少出租户没有登记。

  据了解,今年3月15日,武汉市正式实施《武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出租人在签订租房合同3天内,须到社区(村)出租房综合服务管理机构申办登记备案手续,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如实填报出租人、承租人、出租房等相关信息,社区(村)出租房综合服务管理机构接到材料5天内报区房管和公安部门。

  个人房屋租赁税很难征

  “个人房屋租赁税是最难征收的税种之一。”昨日,武汉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很多房东都以“隐租”来逃避税收。

  目前,武汉市对个人出租住房执行的是综合税率。规定为:月租金在5000元以下的按4%的税收综合征收率征收税款。超过5000元 (含)以上的,按6.67%征收。如果出租门面、写字楼等非住房,月租金在5000元以下的按6.1%征收,在5000元(含)以上的,按13.68%征收。这意味着,若业主收到月租金2000元,每月要缴纳房屋租赁税80元。若是出租门面的话,每5000元的租金,就得缴税684元。

  为提高房屋租赁税的征收,税务部门几乎是挖空心思。据介绍,汉正街是房屋租赁税的重要地区,汉正街一半以上住户都是“房东”。由于房东们不主动申报纳税,税务部门无法掌握业主去向,只好用“守株待兔”的方式来找房东。为了证实租金的真实数额,都要询问隔壁几家租户,来判断其真假。

  去年7月起,在全市各社区建立税务服务站127个,聘请协税护税人员797人,形成了一张地方零散税收的协税护税网络。

  据武汉市地税局相关人士介绍,由于有了公安局、房地局、人民银行等多部门的协作,提供了大量信息,使得一些漏征户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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