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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介代租房中房将被曝光(图)

2019-05-27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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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嘣嘣嘣随着几声重重的锤击,厚实的大墙轰然倒下,围观的街坊不由欢呼雀跃。这一幕,昨日发生在广州房中房的重灾区天河南一路一带。随着天河南房中房的开拆,未来半年,羊城将刮起一场房中房整治风暴。昨日,广州市出租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在天河南路召开

  嘣嘣嘣———

  随着几声重重的锤击,厚实的大墙轰然倒下,围观的街坊不由欢呼雀跃。

  这一幕,昨日发生在广州“房中房”的重灾区———天河南一路一带。

  随着天河南“房中房”的开拆,未来半年,羊城将刮起一场“房中房”整治风暴。 

  昨日,广州市出租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在天河南路召开现场会,宣布将从9月起对逾期未拆除的“房中房”进行强拆。

  一栋楼七成多是“房中房”

  中介不得代租售“房中房”

  调查:

  一栋楼七成多是“房中房”

  按照昨日现场会公布的最新数据,广州全市目前约有4300多套“房中房”。由于“房中房”利润惊人,天河、海珠、越秀等中心城区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尤以天河南、江南中等商业繁华地带更加突出。

  记者昨日开完现场会后随市出租办工作人员在天河南一带巡访,发现这一带的房屋基本都已贴上了市政府日前发出的《关于开展房中房整治工作的通告》。天河南一路12号一套“房中房”的业主响应政府号召,正召集了几个工人,挥锤敲掉原来将房间隔成两套房的厚墙。记者在现场了解到,目前广州全市共发出“房中房”整改通知书15981份,但业主自行拆除或协商拆除的“房中房”却仅465套。

  “要业主自行拆除确有难度,因为里面利润惊人啊,像这套60多平方米的房子原先月租仅为2000多元,改两房后月租可达3200元。”围观的育蕾小区业委会负责人邓伯告诉记者,现在没有人能准确说出广州第一套“房中房”在何处,但不少人认为是在天河南一带,“这里地理位置优越,附近有天河城、正佳广场等商业旺地,绝对不愁客源,改造成‘房中房’后,业主可以轻易获得几倍的租金收益。六运小区和育蕾小区就因‘房中房’而声名远扬。”

  “我那栋楼七成以上是‘房中房’,八户中就有六户。”同住育蕾小区的魏毅也向记者投诉,自家楼上一套95平方米的房子改成了四间“房中房”,有四间厕所四个厨房,搞得他家的天花板发霉了,每天担惊受怕它会塌下来,“我和楼上‘房中房’的业主多次交涉,对方爱理不理,还嚣张地说,他就是专门吃‘房中房’这碗饭的,他在广州有四五十套这样的房子出租赚钱。”

  整治:

  中介不得代租售“房中房”

  广州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专项治理小组负责人在昨日的现场会上表示,未来半年广州将数管齐下,掀起一场“房中房”整治风暴。

  ——实行联合整治,建立执法联动机制,由建设、国土房管、规划、城管、公安(消防)、司法、卫生、、出租屋管理等部门和街(镇)组成联合工作组。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监督各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开展整治工作。

  ———向“房中房”下“最后通牒”,要求“房中房”业主或代理人在7月31日前自行拆除违法改建部位,恢复房屋原状。9月起将进行强制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改建“房中房”,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卡住中介机构,严令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代理租售“房中房”业务,一经发现,依法查处。而且,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也对服务区域内的违法改建行为负有监督责任,应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向房屋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要求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凡涉及“房中房”租赁的党员干部,必须配合做好整治工作,立即拆除“房中房”。违反规定而不愿整改的,专项联合整治工作组将向纪检、监察、当事人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给予处分。

  该负责人还透露,目前市建委已着手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整治的操作细则,正在征求意见,将于近期出台。

  反思:

  众“房中房”租客如何安身

  “看来这次政府是动真格的了。”记者昨天在六运小区采访时,许多“房中房”租客则非常担心未来的“出路”。

  在天河城一间餐厅上班的卢小姐坦言:“在这一带单独租房很贵,又不想住城中村,也轮不到我们住廉租房,‘房中房’对我们来说是最划算的,没有‘房中房’的话,我们这种夹心工薪阶层真不知道租哪好?!”

  天河城附近某中介的李先生则认为,“房中房”之所以会泛滥,除了业主牟利外,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市场对单身公寓的巨大需求,“只要政策执行到位,要杜绝‘房中房’不是件难事,但我认为政府在严打‘房中房’的同时,也要考虑一下大量的‘房中房’租客如何安身的问题,要为他们找到一个合理的需求释放途径”。

  “如果处理得不好,我认为‘房中房’就有回潮的可能性。”李生生举例说,像上海,之前也曾大张旗鼓地整治过“群租房”,但在宣布取得阶段性胜利后不到半年时间,上海的“群租房”却又再出现回潮,“要整治好‘房中房’,短期来说应该要安置好租客,而从长远来看,我认为关键还是要治理目前虚高的房价,只有真正实现了‘居者有屋’的目标,‘房中房’问题才能得到根本解决”。

  广州出租屋管理办调查显示———

  近半群众反映

  身边有“房中房”

  本月下旬,广州市出租屋管理办向“房中房”较密集的天河区、海珠区居民随机发放307份《“房中房”整治调查问卷》,收回了297份。调查显示,92.3%的群众支持整治“房中房”,93.9%的群众认为“房中房”问题迫切需要整治,45.8%群众反映住所周边存在“房中房”现象,91.9%的群众认为“房中房”的主要用途是出租谋利。另外,绝大部分的群众认为“房中房”问题危害严重,损害大部分群众利益:89.6%的群众认为“房中房”损坏或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存在结构安全隐患;90.6%的群众认为“房中房”渗水、漏水,严重影响邻里正常生活,破坏邻里和谐;73.1%的群众认为“房中房”擅自改接排水管道,造成细菌滋生,破坏环境卫生;74.4%的群众认为“房中房”擅自改接电线或超负荷使用电器,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page]

  “房中房”整治时间表

  一、6月,全面摸查全市“房中房”。

  二、7月,区(县级市)、街(镇)在做好联合上门取证认定工作的基础上,分类分策,劝说业主自行拆除“房中房”。

  三、8月,对未拆除的“房中房”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限期拆除。

  四、9-1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逾期未拆的“钉子户”。

  五、12月,对全市“房中房”整治工作检查验收。 (作者:周乐瑞 通讯员 曾嵘 田禾 实习生 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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