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拿作废房产证也能办理拆迁补偿?》追踪:石家庄中院判决开发商赔偿73万余元

2019-05-27 06:27
找法网官方整理
房产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房产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本报讯(记者郭天力)只是一个房屋看管人,刘某却背着户主,用一份作废的房产证和伪造的身份证与开发商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石家庄的地产开发商金城公司向其提供的账户打款50多万元。真户主雷二恒来到石家庄时,200平方米的房屋已是一片瓦砾,房屋看管人刘某也不知所踪(本

本报讯(记者郭天力)只是一个房屋看管人,刘某却背着户主,用一份作废的房产证和伪造的身份证与开发商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石家庄的地产开发商金城公司向其提供的账户打款50多万元。真户主雷二恒来到石家庄时,200平方米的房屋已是一片瓦砾,房屋看管人刘某也不知所踪(本报2007年7月曾报道)。经过3年多的诉讼,2007年年底,石家庄中院判决开发商赔偿雷二恒各种损失共计73万余元。

元氏县池村的雷二恒在石家庄南小街有一处独门独院200平方米的房产。自上世纪80年代末以来,房子一直由亲戚刘某看管,他自己过段时间去看看。到了2002年底,雷先生发现房产证丢失,就在报纸上刊登了遗失声明,并及时补办了新的房产证。2004年6月,雷二恒和子女到石家庄看房子,但看到的却是一片瓦砾,刘某也找不到了。一问方知,这里要搞开发,开发商是金城公司。报警后,警方找到了60岁的刘某,但警方考虑到刘某年纪大,身体又有病,就把他放走了,从此不见踪影。50多万元的拆迁补偿款一分钱没见到,雷先生随后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金城公司称,他们已进行了补偿,不能二次补偿。雷先生则称,刘某拿的房产证是已作废的,拿的雷先生的身份证也是伪造的,金城公司未核实材料真实性,导致房屋实际主人遭受损失,应予赔偿。2005年,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做出判决:“刘某持有的证件合理、合法、完备”,判决雷先生败诉。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也做出了维持原判的判决。

尽管两次败诉,雷先生一家仍未放弃上诉。2007年12月,石家庄中院做出终审判决:“金城公司……负有核实当事人所持有办理拆迁手续及证件真实性的义务。金城公司在刘某未出具授权委托手续,且未经核实其所持证件真实性的情况下就与其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并将款项打入刘某所提供的账号,导致房屋所有权人雷二恒不能取得房屋补偿款,金城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金城公司应赔偿雷二恒的损失,包括这几年的利息共计73万余元。

终审判决在2008年7月底送达雷先生,但至今,雷先生拿到手的补偿款仅13万元。

房产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4457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房产纠纷律师团,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