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若想在房产证上增加夫或妻的名字或在夫妻之间变更共有人,是不用缴纳契税的。 但要提交以下材料: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2、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和变更申请(原件);3、结婚证;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两份。 办理地点为房产所在区县的建委房屋权属登记部门。